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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起家,可以说撒克森王朝、法兰克尼亚王朝、施瓦本王朝,这些都很能说明问题。进入帝国中期,公爵地位下降,与其他邦国在政治地位上就相同了,除了拥有选帝侯头衔的萨克森公国。

当神圣罗马帝国最为强盛时期,并入主意大利部分的时候,也封过不少公爵,但是意大利的公爵爵位和德国本土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那算是个官僚集权国家的爵位。

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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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

或直接译成侯爵。这是德意志一个独特的爵位,其地位仅次于公爵。但并非王室成员。英国由于理解上的问题,译成Prince,因此与王室亲王混淆。

在帝国晚期,北德意志邦联及后来的德意志第二帝国中,很有一些以亲王(Fürst)为领主的亲王国。德意志第二帝国成立时,就仍有

行宫伯爵

英文为tPalatine。又译为宫伯、普法尔茨伯爵、帕拉丁伯爵、王权伯爵。最早是管理行宫的官员,后来转化为爵位,因其特殊性,在领地中“享有王权的伯爵”。综合比较大约相当于侯爵的一级爵位。

早期行宫伯爵与法兰克王国的宫相类似,性质上同于帝国的宰相,在宫廷内享有极大的权力。掌管帝国境内的所有宫殿设施,同时也负责处里皇帝及其家族的所有事项。除此之外,宫廷伯爵还有权在皇帝不在时担任摄政。行宫伯爵经常由和皇帝私人关系密切的人来担任,例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异母的兄弟就是莱茵行宫伯爵,亨利六世的亲弟是勃艮第行宫伯爵。

后来皇帝拥有多个行宫,行宫伯爵的数量也增加。如:勃艮第行宫、萨克森行宫、莱茵行宫、图林根行宫等。在11世纪行宫伯爵地位上升很快,甚至可以对抗公爵。其中莱茵行宫伯爵不但是选帝侯之一,还有权在帝位空缺之际担任摄政。

方伯

又译为邦伯、封邦伯爵,其实可以理解成侯爵,因为按照词翻译的话方伯倒是蛮妥当。图林根的领主就是方伯,因为拥有独立的司法权等权利,其权力和公爵几乎是相等的。因为不是部落公国转化而来,因此地位还是稍微低一等。

边伯

又译为藩伯、边藩伯爵、边境伯爵,因为相当于西欧的侯爵(Marquess),也译为边侯、藩侯。同样是非常有力的人物,顾名思义,边区的最高长官,后来转化为爵位。例如阿斯坎家族在勃兰登堡的Markgraf“大熊”阿尔布莱希特,边区长官一看就是非常着重于武力,拥兵自重的诸侯,迈森的“藩侯”也是Markgraf。意大利安科纳边区的长官也是。

自由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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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皇后给他带来的弗朗什-孔泰,就是自由伯国。自由伯国一看就是领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好地方。自由伯爵不过长期由法国的勃艮第公爵兼任。

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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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宫伯、方伯、边伯、自由伯爵等几种伯爵,是帝国诸侯,下面的各种伯爵,是普通的的土地领主G(e)ograf了。

帝国伯爵

英文为Imperialt,早期由帝国直接册封的伯爵,而不是隶属公爵的伯爵,地位比一般伯爵略高。在帝国议会的伯爵评议会中按照地理划分集体行使投票权。

城堡伯爵

(Burggraf)

英文为t/Burgrave,或译为城伯。皇帝授命管理帝国城堡的官员,其实是管理那里一片行政军事的事务,后来转化为爵位。例如马格德堡就是Burggraf,以后成为第二帝国的霍亨索伦出身于南德的纽伦堡Burggraf。

莱茵伯爵

在西德意志莱茵河流域掌管一座城堡或一片森林,拥有在领地的渡口设卡收税的特权。

高级伯爵

或译为古代伯爵,这里的“高级”只是个荣誉称号,并不代表比其他伯爵高级。高级伯爵实际上只控制帝国阿尔卑斯山区的一片区域,拥有在其领地内通行的山口设卡收税的特权。

森林伯爵

代理帝国管理猎场、森林等无人定居的不毛之地的官员,负责皇帝外出的所有行程跟游猎,后转化为爵位。在领地内具有高度的司法特权。

荒原伯爵

职权与森林伯爵类似,代理帝国管理荒原等不毛之地的官员,后转化为爵位。在领地内具有高度的司法特权。

森林伯爵和荒原伯爵最早由莱茵地区的法兰克伯爵埃米希一世的两个儿子分别担任,并在后世形成以此为姓的两个家族。

莱茵、高级、森林、荒原四种伯爵在中世纪早期和中期存在,日后逐渐消亡,或归并入其他爵位。

要塞伯爵

姑且译成要塞伯爵,Deich这个词根有堤坝之意,应该是由防御工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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