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以法律角度,常书欣案为例,分析此次合同事件相关法律问题  无限觉醒天赋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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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或者行政部门的规范约束,这就导致这个行业的乱象丛生,甚至网文作者的生存环境越来越难。

网络上有一种观点我十分赞同,这一次合同问题所暴露的问题,实际上关乎着每一个在网站上写文人的生存问题,不是yw一家作者的问题。

“免费条款”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合同“确保乙方利益”这一条的约定。

五、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欢迎同行进行补充指正——

(一)防止大公司成为垄断企业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实际上,反垄断法其实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而不是为了保护从业者的,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如果yw这一次的合同成为板上钉钉必须使用的版本,而yw集团(包括起点、创世、云起、红袖、潇湘等)作为行业龙头(即便是对家不承认吧^_^),实际上是有行业规则制定权的,尽管我们不承认,这种权力也没有书面认证,但是它对业界的影响是可以肯定的。此前各个网站授权权限延伸至20年甚至更久,就是yw长约开得好头,而对于作者而言,阅读网站,尤其是龙头网站,其实是战友市场支配作用的,要警惕所有网站跟风,整齐划一,一直对外(作者这批韭菜)。

我们虽然有作协、网络作协,但实际上大家的心真的不齐,甚至不排除有一部分人看热闹的心态。但是雪崩来临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在这场分割盛宴里,没有被侵犯权益的毕竟是极少数人。

我很认同作家蒋胜男的做法,如果拥有代表民众发言的权利和机会,那么请圈内人联合起来,以人大立法的方式来给中国创作者寻求一条越走越宽的路,而不是每个人都被合约绑死,如同被扼住咽喉一样,要么低头,要么退场。

写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和群里的朋友开玩笑。据我所知,国内专门做著作权纠纷的律师真的很少,因为毕竟大神就那些,即便是诉讼能拿到的律师费也不多。但是说不定这一场风波过后,圈里有的法律专业的朋友就突然转行做版权律师了呢?说不定yw集团能够培养出一个新兴职业来O(∩_∩)O。

(二)推进著作权法修正案(立法层面解决方式)

龙空甚至微博上有许多人呼吁在著作权法修正案征询意见栏留言,我还没有详细看过论坛和知乎大佬们的修改意见,只是匆匆一瞥,看到大家写了满满当当的非常多,非常用心,这也是为什么我花费几个小时写这些东西的原动力。在这里我就不做展开,去详细的说哪些条款应该怎么改在我看来才是合理的,以我浅薄的见识,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1、著作权人具有创作的自由,不应该存在长期身份上的“独家授权”,授权年限不应该是格式条款,应该是基于双方协商确定的年限,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签订的平等自愿以及合意性要求;

2、限制《授权协议》中含糊不清的兜底条款,也就是“等”、“及其他”这类词汇,明确合同授权范围,并约定如有其它销售途径或将作品转授权给第三方,需要书面告知著作权人,并以书面形式得到同意后方可转授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网站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著作权,甚至将这一部分的收入完全含糊掉;

不知不觉我写这个东西已经花了七个小时了,暂时就想到了这些,如果还有精力做补充的话,我会再来修改。

老实说,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作为创作者之一也感到无奈,甚至于我会觉得自己七年的专业学到头,行业内部耳濡目染了那么多年还是个废物,但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有限的,我这算是抛砖引玉,呼吁一些专业的声音,不要让圈子里的热血男儿和敢于直言的巾帼英雄白白顶着被封杀的风险发出的声音湮灭。

这个圈子里本身已经名利双收的人,或者利益相关者也应该多考虑些问题,这个圈子的生态越好,大家的生活质量也就越好。

坚持付费的读者那么多,怎么就非要说必须要做全面免费才能盈利呢?有人说短视频分流了读者,但实际上我看到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上,10个人有8个是看小说的,你敢说这8个人都在看免费,满脑子都在想白嫖?

如果所有的创作者因为苛刻的条款和高压的环境选择封笔,那么运营方,平台,你们卖什么?自产自销吗?

这个行业,内容才是行业不败的基石。生产内容的创作者,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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