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没办法和洛哥唱对台戏。
他要是足够聪明,现在就该先去包一艘船跑路到新加坡,主动把港岛市场让出来,那还能养老下半生。
可惜,甘愿主动让贤的都是智者,潮州粥顶多算是智障,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聪明的决定?庄世楷估摸着,就以潮州粥的人缘,怕是也没人给他报信。
周末。
雷氏府邸。
庄世楷把车停在花园,带着玫瑰一起走上三楼。
今天是要换招牌的日子,雷府中守卫深严,布满便衣警察,颇有风雨欲来的感觉。
而且从一楼到三楼的楼梯旁,几乎是十步一岗,隔一小段就有一个配枪警员。更别说在三楼大堂门口了。
“洛哥。”
庄世楷走进没关的木门内,只见雷洛正手持毛笔,在书桌前龙飞凤舞的写着大字。
“你来啦。”
洛哥穿着一身西装,把毛笔搁下,站直身体,朝庄世楷笑道。
随后,洛哥也朝玫瑰点点头,玫瑰则挽着庄世楷的胳膊口称洛哥。
今天,玫瑰穿着白色西装,恢复平时冷艳淡漠的神态。玫瑰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并没有再去过多看他。
既然小弟把女人收了,那么就是兄弟的女人。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想的。
“财运亨通?”
“洛哥的字真漂亮!”
庄世楷走近桌前,看清桌上墨汁未干,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顿时鼓掌叫好。
此刻,虽然外边白天,但三楼大堂里八面窗户全部拉紧,一片黑暗,只有一盏吊灯照亮大堂中间陈设的沙发桌椅。
雷洛用白布擦擦手上的墨汁,笑出声来:“怎么样?这块招牌还可以吧!”
生活总要充满仪式感,江湖上更讲究规矩。
洛哥给四大家族的走粉招牌,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信物相证。可洛哥又不能拿块木匾出来刻“走粉招牌”等大字吧?于是洛哥亲笔书写的墨宝就是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