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打猎  南宋不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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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我家统制喝兵血喝上了瘾,平日里克扣粮饷也就罢了。前日里竟然召见小的,说以后粮饷只发三成,若是过不下去,就让小的驱散一半的兄弟。小人一时不忿,就和他争辩了几句。”

赵希明一听,又问周正元:“即使如此,他一个统制也不能在商州城一手遮天,你可有向上官检举?”

周正元苦着脸呐呐地说:“上官?他就是我的上官啊,军中自有阶级之法,天幸今日遇到衙内,不然小人恐怕就只有沉冤不得昭雪了。”

原来这有宋一朝,除了一直以文御武之外,还一直在军中实行阶级法。这条法令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这个法规倒是解除了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可这军中也就成了死水一潭,下属就算发现上官犯了错误,也不能越级论告,不然先按阶级法论处了再说。各级军官也是倚仗着这点,明目张胆的就要侵吞下属的粮饷,或是少发粮饷,或是大吃空额,更有指派士兵去给大户人家或是商贾服劳役以换取报酬的,统统都被称为“喝兵血”,这也是军中不成文的规则。这次商州御前营的统制也是吃得狠了一点,所以才和周正元发生了冲突。

赵希明这才反应过来,有着阶级法的存在,周正元就算想告发也只能向管他的统制说,而不能越级上告。难怪他今天一直跟着自己曲意奉承,赵希明先抬起手安抚住了周正元,自己一屁股坐在树墩上,不断地敲击着自己的前额,苦苦思索起来。沉思了大约半炷香以后,赵希明抬头对周正元说:“现在毕竟是你的一面之词,某家也无法承诺什么。何况这事情还得由我爹爹处置。不过,某家信你。这样,明日你与我一起回城,某家先带你去禀告我爹爹,某家答应你,只要你不作奸犯科,不管这事情怎么处置,某家保你和你这一都兄弟的性命。”

周正元大喜,连连应道:“是,是。小人听候衙内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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