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4章 时代变革下的一角  天王天兄十字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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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乃至于决斗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处理犯罪问题。

不过耶路撒冷王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相较于同时代的西欧而言,要更加的集权,在司法体系上也更加的明确。

旧耶路撒冷王国时期,法庭就可以分为数个层级。

其中贵族议会,其实就是王国贵族唯一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谋杀、强奸、叛国等刑事案件,以及追讨奴隶、买卖封地等较简单的封建纠纷。

除此之外其实还会负责确认新国王或必要时摄政的选举、征税、铸造货币、分配预算给国王筹集资金等。

而这个贵族议会,在改革中,早被转为了君临议会上议院。

其中属于司法体系的权力被剥离出了相当部分,变成真的只能针对贵族进行司法处置。

在旧耶路撒冷王国里,除去这个贵族的议会法庭外,还包括着诸如市民阶级法庭、海事法庭、巡回法庭等。

虽然王国的第一部法律在布永的戈弗雷执政时就已经制订,鲍德温二世1120年在纳布卢斯会议上也加以修订过,但这些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其实相当的存疑。

旧耶路撒冷王国有明确的司法体系,但却缺乏一套通行的法律,适用于贵族的法律与非贵族是不一样的,适用于法兰克人与撒拉逊人的也是不一样的,甚至于在寻常法兰克人内部,也可以因为所在社群的不同而得出不一样的判决。

热那亚人、威尼斯人、比萨人……等诸多在王国里的社群,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独立法庭。

某种程度上来说,耶路撒冷王国甚至可以用“半殖民半封建”来形容。

首先耶路撒冷王国的主体法兰克人,他们的本质就是外来的殖民者,他们来到黎凡特大地是为了获取土地与财富方才在这里定居,为了与周边敌对势力斗争而组建了一个封建王国。

而后续那些陆陆续续到来的意大利城邦,他们通过扶持旧耶路撒冷王国那么一个政权,在这片土地上取得了种种特权,他们不仅有着自己独立的领土,甚至把持着一些城市的某些税收,乃至于拥有着独立司法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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