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道:“其实稿费远不止这些。”
“这是要发钱?”唐植桐一听这个来了精神,虽然自己不缺这三瓜俩枣,但稿费是名正言顺的,能丰满一下小王同学的小金库啊!
“算是吧。”叶志娟点头承认道,接着说道:“我听文文说,你以前给报纸投过稿子,拿过稿费,你对稿费怎么计费了解过吗?”
“没特意去打听,我只知道稿费跟印数没关系。人家给多少就拿多少呗,自己又不能去讨价还价。再说了,我当时只想着用稿费赚个快钱应急,没想着靠这个生活。”面对丈母娘,唐植桐毫无保留的说了自己的想法。
“嗯,投报刊的稿费跟印数确实没关系,前天我打听了一下,现在大概给你讲一下这几年稿费的变化吧。”
“58年之前,采用‘基本稿酬加定额印数稿酬’的方式,稿酬还是很可观的,像郭、田汉、曹禺、艾青等人一年能拿到一万元以上稿酬,用稿酬买四合院的不在少数。
57年的时候,有人说追求高稿酬是不健康的金钱观,是落后的,追求高稿酬只会使作家脱离劳动群众,逐渐腐朽堕落。
经过一番商讨,58年7月的时候,文化部门颁发了《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正式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
像你在报纸上投稿,是不受影响的,本来就是只计算基本稿酬。”
唐植桐边听边点头,不知道丈母娘说这些的目的是干啥。
“改变付酬方式的同时,基本稿酬标准也做了下调,每千字著作稿4到15元,翻译稿3到10元。
加印数稿酬的计酬方式也比定额印数稿酬降低了很多。
后来文化部门发现这稿酬标准还是有些高,会使一部分人的生活特殊化,脱离工农群众,所以再次专门发文希望各地报刊、出版社将稿酬按照当时的标准降到一半。
当时很多文化界人士是支持的,叶圣陶先生主动提出不要稿酬,曹禺等几位作家联名发表文章,主动提出降低稿酬,冰心等人则提出取消个人工资,只靠稿酬生活。
去年,文化部门又发了文,肯定了降低稿酬标准,不过要求适当照顾一般作者,既要有利于作者的思想改造,又要照顾到作者适当水平的物质生活。
我说这些,你发现什么没有?”叶志娟将最近几年的稿费变动说完,问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