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丁黑子交手应该不少次了,你和你的人伪装成我们,他会认不出来?”
吴峥想要张嘴解释,被罗耀下一句话给堵在喉咙口。
“即便是一开始认不出来,只要你们双方一接触,枪一响,身份也会立刻暴露。”
吴峥脸色讪讪。
“这丁黑子是个神枪手,那神枪手通常眼神儿都很好,只怕你们还没有近前,他就把你认出来了,我说的可对?”
完败!
吴峥脸色发苦。
“吴家少爷,还要我再说下去吗?”罗耀呵呵一笑,有些玩味的看着吴峥问道。
“秦老板,实不相瞒,吴某确实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来找秦老板寻求帮助的。”
被人拆穿了,直接光棍了。
没有死要面子。
这个吴峥倒也是个能屈能伸的汉子,如果为了面子,直接甩手离开,那这个人就没什么价值了。
死要面子的人成不了大器。
人活世上,不是要你卑躬屈膝,逆来顺受,甚至助纣为恶,但起码要懂得取舍。
该低头就得低头,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有啥是不可以的?
就像现在这样,像别人求助,那就该有个求助的样子,非要还装着一副我来找你,是给你好处的样子,企图占据主导权。
这一点无可厚非,碰到一般人,还真让你唬住了,这也充分说明,这个地方其实真正的民智还未开。
连自己是什么人都敢上门来寻求帮助或者合作,这要是个愣头青还是能理解的。
但吴峥明显不是。
罗耀琢磨了一下,其一,他在本地已经找不到能帮他的人了,或者说慑于“三寸丁”的淫威,没有人敢帮他,其二,他真的被三寸丁逼的无法在本地生存了,只能冒险孤注一掷其三,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就算合作不成,也不会成为敌人,对他来说,完全没有损失。
“吴先生既然在当地已经无法立足,何不先去他乡暂避,等实力雄厚之后再回来,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为了报仇,蹉跎了十年时光,岂不浪费?”
“哎,不满秦老板,当年我年轻气盛,变卖家产,一心想要复仇,为民除害,跟三寸丁一较长短,谁知道,我数次吃亏,险些丧命,我也曾心灰意冷,想自杀了之,可是,我死了,我手底下这些兄弟以及他们的家人怎么办,那三寸丁杀人如麻,一定会赶尽杀绝的,我只能咬牙坚持了,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也不能轻易言败!”这话一出,身为七尺男子汉的吴峥忍不住眼圈红了起来。
这些话,他可不敢当着手底下人说的,反倒罗耀这个外人没有那种心理负担。
罗耀相信吴峥说这话是真的,如果他一个人,报不了仇,一走了之,问题不大。
可是他拢了一些跟“三寸丁”有仇的人在一起,那他就不能不管了,原本这些人没聚拢在一起,“三寸丁”也不会把他们当回事儿,可一旦有人领头了。
这聚成一股力量了,威胁不一样了,以“三寸丁”那种斩尽杀绝的个性,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些人的。
恐怕连沾亲带故的都不会放过。
他被这些人“拖住”了,也是为自己当初年少冲动付出代价,当然,那种仇恨之下,又有多少人能忍的住呢?
何况当时的吴峥不过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又能考虑那么周全,又有多少城府,有的不过是一时意气用事和血气之勇罢了。
换做两年多以前的罗耀,只怕也不见比当年的吴峥好到哪里去,经历的太多,成熟而已。
“吴先生,做买卖得讲究个双赢,你来求我帮你,我又能得到什么?”罗耀问道。
“秦老板有枪,只要灭掉了三寸丁,我就可以组织起一支不输给三寸丁的队伍,到那个时候,在这湘川交接地界的苗区,秦老板就可以成为无冕之王。”
“吴先生,对于成为这个什么无冕之王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说白了,那还不是一个土霸王,有啥子意思,而且,我也不需要。”罗耀呵呵一笑,“吴先生对外面的情况多少应该了解一些吧?”
“知道一些,我虽然生活在山区偏远地区,但对外界的局势还是有所了解的。”吴峥点了点头。
“既然知道,那我想个吴先生指一条路如何?”
“秦老板请讲。”
“带着你的手下却投军,苗人都是丛林老虎,英勇善战,区区一个三寸丁不值一提,等打败了日寇侵略者,回过头来,你就明白,这些你过去看起来不可匹敌的人,完全不是对手,到时候,你抬手就可以将其灭掉了。”罗耀说道。
“这”
“吴先生,就算我给给你武器弹药,就凭你现在的力量,跟三寸丁周旋也是败多胜少,这还不是我小瞧你。”罗耀道,“你没有经历过正规的军事教育,也就是窝在这里耍耍威风,等你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