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议论纷纷道,对此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又是羡慕。
他们身为学生,普遍比较清贫。平时炫个包,炫个鞋,炫个电脑,炫个手机,已经感觉很不错了。
可项南直接炫车,还是三十多万的好车,这可真的是比不过了。毕竟身为学生,他们不可能拿到太多钱。
就连许开阳听说项南开了辆奔驰进校,都忍不住黑了脸。
其实他开得车也不错,吉普牧马人顶配版,要五十多万才能拿下。
不过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他的车是他老爸出资买的,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他连油钱都要靠老爸提供。
而项南去年开学时,连吃饭都成问题,家里穷得要死。现在却能开起名车,显然是靠人家自己。
两相对比,他莫说是开牧马人,他就算开保时捷、法拉利、迈巴赫,在人家也很难做到趾高气昂。
“这个臭小子,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他都有些嫉妒项南的才能了。
……
曾毓听说项南购置了汽车,一方面替他高兴,一方面又很难过。
高兴地是,项南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真不愧是她看中的男人,果然是有两把刷子。
难过的是,项南的事业越成功,跟她的距离就越远。
项南现在虽然跟郑微在一起,但其实她一直没能忘记他。
项南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他凭他的帅气、才华、上进心征服了她,让她至今对其倾心不已。
她原本想得是,郑微出身一般,最多在大学时代,给他一点爱,一点安慰。但等毕业之后,面对社会的重压时,郑微就再也帮不上忙了。
到时候,身为兴辰集团千金的她,就可以适时伸出援手。那时,要面包还是要爱情,对于一向力求上进,力争上游的项南来说,就不难做出选择了。
可现在,项南自己已经有了事业,就算比不上兴辰集团,看来养家是没有问题的。爱情、面包可以兼得,那她也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怎么会是这样子。”她倍感无助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