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官金虹不但能接住她的剑,还能防住她的毒。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在前不久好像还被移花宫主给追的犹如丧家之犬的官金虹。
两人始终保持有三四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
公孙大娘暗恨道:‘早知道就不该接这趟活儿了,官金虹的伤居然这么快就好了!他还是人吗?”
公孙大娘接这趟活的主要目的,还是看在赏金过于丰厚,以及官金虹的伤有可能没有好的份。
现在官金虹的伤既然没好。自己除非是真疯了,才会选择跟他正面对放。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能有这种绝世轻功,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在地,引起乞丐们一哄而。
官金虹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为了保证身体的协调性很少洗澡。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官金虹。
官金虹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鞋子我记住了。”
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官金虹就追不。
他刚才故意吊在对方的身后,就是为了看一看到底是谁这么有种胆敢雇人杀自己。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的枫叶组成两个大大的‘君王’二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京城的凌晨,街已然有了一些开始出摊的小店。
李燕北从他三十个公馆中的第十二个公馆里走出来,沿着晨雾弥漫的街道大步前行,昨夜的一坛竹叶青和半个时辰的爱嬉,并没有使得他看来有丝毫疲倦之色。
他身高八尺一寸,魁伟强壮,精力充沛,浓眉、锐眼、鹰鼻,严肃的脸,总是带着种接近残的表情,看来就像是条刚从原始山林中蹿出来的豹子。
无论谁看见他,都会忍不住露出几分尊敬畏惧之色,他自己也从不会看轻自己。
不过最近李燕北的生活过得并不算很好。
因为他的死对头城南的老杜杜桐轩自从傍了金钱帮的大腿之后,就一个劲的冲着他的地盘下手。
这十年来,他跟他一向井水不犯河水,那是因为双方都没有把握一口气吞掉对方。
而无法一口气吞掉对方的仗,打起来又没有什么意思。
不过现在嘛。杜桐轩已经找到了下手的好时机。
这一次的赌局开盘,杜桐轩也参加了。
八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以及自己所有的地盘用来赌李燕北剩下的地盘。
这赌注实在是不小。
李燕北自从成名之后,已经很少有像是现在这么紧张了。
就在这时,左右两旁的窄巷中,突然有两辆乌篷大车冲出来,将他隔断在路中间。
“呵呵呵呵。”面前的大车门帘打开了。露出了杜桐轩那张笑眯眯的脸。
“老李。你这跑步的习惯还没有改啊?话说你原来的那些跟班呢?怎么不见人了?这可不是好习惯。你应该像是惩治冯坤那样的惩治他们。”
道的人都知道。李燕北喜欢在晨曦初露时,沿着他固定的路线走半个时辰。这地方几乎已可算是他的王国。这时候他的头脑总是特别清醒,判断总是特别正确,他喜欢他的亲信部下在后面跟着他,等着他发号施令。而且这已是他多年的习惯,就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