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日子不长,好多地方的矿洞、地下室,林地深处都能找到幸存者。每一个平民,只要拿得动武器的,都给塞到碉堡里去。
你不会格斗?
给十字弩上箭学学总会吧?
在碉堡里往外捅长矛总会吧?
反正粮不缺,武器不缺,麦当肯就把阵地战发挥到极致。
吼爹不是没强攻过某一段的碉堡,他利用自己无双的个体战力,可以半小时拆7座碉堡。
那就是极限了,他浪不了多久,必定会有几个金光闪闪的人形高达拍马赶到。
吼爹悲伤地发现,除非他亲自出手,否则兽人拆不了多少个碉堡。
更夸张的是,他这边拆10个,人类就建100个,就是堂堂正正地以工业水平碾压你。
折腾了一个星期,麦当肯终究跟洛丹伦主力会师了。
“走吧。去吉尔尼斯。”格罗姆对着部下吩咐道。
“酋长,我们就这样离开?”
“我们没有船,又联系不上大酋长。再这样打下去,我们会被困死的。”
一个狂暴的兽人英雄,只不过是个能打的莽夫。
一点都不可怕。
但这个跟历史上稍微有出入、有勇有谋的吼爹,麦当肯是真的惊了。
听到战歌兽人主力毫不在意狮鹫骑士的侦察,一路往西离开提瑞斯法林地,进入西南的银松森林,麦当肯久久无语。
他没时间感叹了,因为一入城,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帅逼迎面扑来。
“大哥——”二傻子冲过来,张开了双臂。
“臭弟弟——”麦当肯表面上同样张开双臂,实则做好迎击的心理准备,打算一看势头不对,先把这货给砸进水池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