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乡卫生院条件简陋,第二天,他们又把胡志强转到县医院治疗。经系统检查,胡志强虽无骨折,但全身软组织多处挫伤,需要住院治疗。
伤筋动骨一百天,乡上安排老王和老孙来护理胡志强。
这天中午,胡志强小睡一会,醒来,神智稍有清醒。
这时,院长陪着一群人进病房来,老王和老孙赶忙起身迎接领导。领导沉着脸,询问院长和医生伤势以及治疗的情况。他用冰冷的眼神打量着胡志强,既没同他握手,也没同他说话。
人群出去之后,老王惋惜地说:“小胡,这就是丁小丽她爹!县里的副书记,要是你那时再努力一点,没准他已经是你岳父哩!”
好事不出门,丑事千里行,这段小插曲成了红林县全县机关单位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后又被县委政府领导作为干部道德修养的反面教材,在各种大小会议上讲来讲去,警示大家引以为戒。
但毕竟胡志强是受伤者,吃了苦头,住了近二十天的医院,多少也博得决策人的一点点同情心。
好在红林县离成都很远,胡志强的事,他在成都的家人和朋友,并不知道。
窗外,秋雨绵绵,胡志强躺在病床上,思绪万千。胡志强的伤基本上好了,但他害怕出院,害怕再回到前进乡去。
胡志强的这点事,败坏了道德,有损于党风,有辱全县干部队伍的形象,组织部的领导十分脑火,分管组织的丁副书记十分脑火。
经过多方面考虑,胡志强出院后,被调离前进乡,到全县最偏远、最艰苦的光山乡任民政员。
青春不经意的一次放纵,让他又一次付出沉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