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北周(公元557-580年)官制和军制详解  开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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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中军将军、镇军将军、抚军将军、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前、后、左、右将军、冠军将军、辅国将军、镇远将军、建忠将军、中坚将军、宁朔将军、宁远将军、扬烈将军、伏波将军、轻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襄威将军、厉威将军、威烈将军、讨寇将军、荡寇将军、荡难将军、殄寇将军、殄难将军、扫寇将军、扫难将军、旷野将军、横野将军、虎威将军、虎牙将军。

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

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4.1起源:

府兵制源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

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的专利,汉族从周至两汉三国传统的上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度变为纯耕种的农民,这政策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色彩。

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

杨坚为北周大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

隋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受田耕作,士兵仍有军籍,但兵士本人则由军府统领。

这一改革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更适应了民族融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4.2府兵制的形成

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西魏大统八年到恭帝三年(556年),主要把乡兵和增募豪右纳入六柱国统领系统之内,构成一个新的军事体系,即宇文泰当政时期;

第二阶段,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乡兵经过初步整顿,二十四军确立和巩固,即宇文护专政时期;

第三阶段,建德元年到大象二年,主要是进一步扩充府兵,府兵担任侍卫及制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时期。

4.3性质特征

府兵具有中央禁卫军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

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同时,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

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这是个划时代的改变,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4.4法令法规

军府所在有地团,兵士不能随便迁徙出界;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番上宿卫,即轮流到京师宿卫,按照距离长安的远近分别给番。

法令规定:百里外五番(即各府内兵士以五人为一组,此五人轮流上长安宿卫,以下类推,但七番、九番分组不尽,当有剩员),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每番一个月;二千里外九番,每番两个月。

内府卫士(三卫)除两京及其附近诸州必须番上宿卫以外,余州都纳资代役。府兵到长安宿卫,由十二卫将军分领。出兵征防则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将领勘合后,才得发兵。

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

最后要说明是,北周时期的将臣,因为以马背上打来的天下,往往臣属不分文武,除冬官府(工部)这种专业技术型人才,大都“上马为将,下马为臣”。也就是说,很多知名的北周名将,比如独孤信、杨素等耳熟能详的高官,往往既是军事大拿,也是治理州郡朝政的能臣。

而且,一个大将军,同时会兼职军制上的职司、也兼着朝堂的职司,官位有高有低,并不同时都是同品级的,就看他的具体职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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