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婚后,可以说是一道截然不同的分水岭,而且这个时间是以婚姻登记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举行婚礼的时间为准。
老两口恰恰是在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给了他们儿子的钱买了房子,这在他们看来肯定是吃亏了,如果儿子儿媳不离婚还好,一离婚,这几百万的房子就要分一半给离了婚的儿媳,这在情感上是很想不通的。
而更要命的是,他们买了房产后,还把儿媳妇的名字也写上了房产本上,当然,这都是儿媳妇要求的,因此这就可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只写他们儿子的名字,根据法律解释,倒是可以认定为对儿子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着这样的司法解释,这个案子似乎没任何办法了,但是孟浪又琢磨半天,突然眼前一亮,自语道:“老两口给儿子钱买房子,难道一定就是赠与吗?难道就不能是一种借贷关系,相当于是借给儿子钱买房?谁规定父母一定要无偿给子女买房,而不能借给子女先买房,等将来再还给父母?”
这就牵扯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他们借给儿子的钱,用于购买房产,这就是儿子与儿媳的夫妻共同债务,儿媳妇自以为占了便宜,但是如果让他们夫妻二人共同还债的话,儿媳恐怕就笑不起来了。
“哈哈,我真是个天才!”感觉一下子来了办案思路,孟浪心里面非常高兴,这绝对是一个出奇制胜的办法,一般人还真想不出来。
又周密的想了想之后,他便给当事人打电话,让他们明天再来一趟,跟他们商讨一下这个事情。
思考大半天,就到了下班的时候,钱正源带着唐芙蓉、朱棣、董卓三人一起出去赴宴,就把给他叫上了。
他们几个人全体出动,这说明对方客人非常重要,而他则是第一次去经历这种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