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做了赵无恤的身边那个神秘组织“黑衣”的首领,对赵侯死心塌地。
从那个时候起,邓析就有些明白了,虽然赵侯将律法和大理寺的地位拔得很高,远远比周代的大司寇要强。但归根结底,整个法律系统,包括这部《赵律》,依然只是强大君权的附庸,国君的意志,能左右律法……
法律系统的理官们,依然是统治的工具,不是统治本身,只要国君需要,他们随时会被提出来,作为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决定背锅受过……
这次判决,邓析在赵无恤的支持下顶住压力,维护了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让“复仇不犯法”这种自古以来极为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复返。但随着赵无恤的一纸特赦,国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却让邓析成了百姓眼中的坏人,集天下之恶于一身的滋味,不好受啊……
“谁让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邓析是名法之学创始人,但他不是那种为了法律的公正,能够与国君对着干的强项令,这口锅,他只能背。因为律法在这个时代,是极其脆弱的幼苗,在赵侯羽翼之下方能成长,一旦没了赵氏支持,只怕会被巨大的舆情和顽固的礼制摧垮。为了让律法能够延续,一些委屈和不公,邓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视法本身为君权附庸,这是春秋战国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来限制臣、民的,却唯独不是用来限制君主的,反而是用来加强君权的,这与后世的立宪修法差距极大。
不仅自己背锅,邓析还苦口婆心迪地告诫后辈道:“西门豹,汝记住,赫赫君权之下,均为蝼蚁……吾等能做的,就是接受诏书,履行君上之意志,同意伍封特赦。同时下来后亡羊补牢,完善律法里的条文,好让日后相同的事不会再发生,再有人私人复仇,律法绝不宽恕!”
西门豹颔首之后,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等到他送邓析返回居所时,街上有许多百姓依然在津津乐道地说着国君下达特赦令的事,人人皆视赵侯为圣君,视伍封一案为沉冤昭雪,但也认识到了,私下复仇只怕是真的会吃官司的,下一个犯事的,可不要指望君上的特赦,唯独对”酷吏“,却是一句好话都没有。
在马车上的西门豹听得愤懑不已,他咬牙切齿许久,突然对邓析脱口而出道:“大理,若是,若是有朝一日,律法能够限制到国君,让国君也不能滥用特赦之权就好了!”
PS:唐代开元年间的张瑝、张琇兄弟复仇杀人案里,也是因为《唐律》没有管复仇的专属条文,所以只能用类似的”绝时杀人“,判处”故杀“的罪名,当时唐朝朝野也对这件事展开了剧烈的争辩,最后唐玄宗选择了处死兄弟二人,但民间依然对他们充满同情,律法已经进步一千年的唐代尚且如此,就可想汉代、先秦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