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草创,是故《赵律》中对于复仇一事没有详细条文,此次廷审,参照类似条文,与复仇有联系的是《绝时杀人》,在《赵律疏议》中,绝时杀人应按‘故杀’罪惩处,‘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大理寺外的广场,名为“棘庭”,得名于周代的制度:大司寇听狱棘木之下,这是里公开审理案件的地方。
棘庭上,在数百人众目睽睽下,头戴獬豸冠的大理邓析亲自审理伍封复仇案,在让提刑官公开证据,宣布了判决的理由后,邓析对手带枷锁,站在堂下的伍封宣判道:“是故伍封持刃杀伯嚭,证据确凿,依国法,当处以死刑!于秋后问斩!其从犯百余人,皆罚甲一扎!”
此言一出,堂上的理官们都暗自擦了一把汗,终归是严惩重判了。而堂下的旁听者,更是大吃一惊,尤其是公羊高等人目瞪口呆,这个判决比他们预想中还要更重许多。西门豹等名法学子开始为大理寺的公正执法拍手叫好,但周围人数是他们百倍的邺城工商、里闾代表们,则义愤填膺,对于伍封的遭遇极为同情,纷纷表示不满。
“啪!”
惊堂木重重敲在案几上,让喧哗的棘廷为之一滞,邓析也不管各界士、民如何不满,依然面无表情地问道:“伍封,汝与汝之讼师可有异议?”
孙武亲自出面,花费重金为伍封找来的讼师耷拉着脑袋,在诉讼的祖宗邓析面前,他哪有翻天的本事?
而伍封虽然面色有些苍白,但却并无胆怯之色,只是朝邓析颔首:“多谢大理费心,封并无异议。”
他又回过头,对那些希望他无罪释放的邺城士、民行礼道:“父仇得报,封已经心满意足。对于封个人而言,复仇无过,但对于国法而言,私下复仇杀人已经逾界,罪当死,封无话可说。大理秉承国法,公正无二,还望诸位勿要为难法官……”
伍封表明心意,然而他此言一出,棘庭的听讼者更是一片哗然,对他的同情更甚,对于宣判的理官,更是觉得他们不近人情,只知死扣条文,真是铁石心肠的酷吏!
“酷吏……一群酷吏。”
也不知是谁最开始骂出了这个词,最后半数的听讼者都在咬牙切齿地盯着邓析,骂他酷吏,将心里的不满和愤怒放到了这位理官身上。
邓析却不理会,正要宣布退庭,却听到一声“且慢”,却见一人在几名羽林侍卫护送下,从庭外入内,正是赵国的太子赵恒,在场众人连忙下拜行礼……
赵恒入庭后,朝邓析和众理官拱手,然后说道:“恒来此,是带来了一份诏书,还要传达君上的一席话……”
见太子亲至,士、民们面色一喜,感觉事情还有转机,大理寺的理官们则面面相觑,没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只有事先被赵无恤打过招呼的邓析叹了口气,下拜接诏。
……
“民有冤屈,自有国法主持公正,岂能私自持刃杀人?若人人效仿,将置国法于何地?”
赵无恤的这份诏书很长,他首先严肃了律法,亲自出面否定了私人复仇的合理性,宣布此事是赵国决不能放松的。自此以后,赵国将不再允许私人复仇,认为父母、亲友、师长有冤屈的,大可上诉,郡县不受理,就告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受理,就告到寡人的面前,寡人自然会按照律法,还冤死者一个公道!
他同时称赞了大理邓析的判处,在程序上是公正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他又说,因为寡人的疏忽,导致律法有缺漏,硕大一本《赵律》中,对于复仇杀人竟然没有详细的条文,只能参照类似条文判刑,如此一来,很容易造成理官依法判刑却超出了罪犯应有刑量的情况……
是故,赵侯针对此次事件的特殊性,颁布了一个特赦令。
“特赦令?”一些人面面相觑,原来还有这种东西?
理官们却无人有异议,因为在《赵律》里,国君不受律法限制,公室的王子王孙犯法,也不经由大理寺,而是由独立的公室法规加以审理,罪罚的标准也自然与官、民不一样。
此外,“国君有特赦之权”,也是《赵律》开篇就规定好的事情。赦令又分大赦和小赦,大赦是遇有重要庆典、重大事件时,给有小罪的百姓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至于小赦,则是遇到特殊情况时,对个人的宽赦……
在赵国,在赵无恤开国时有一次大赦,但小赦,却是建国之后头一遭,不想却用在伍封身上了。
赵恒看了一眼垂首接诏的邓析,叹了口气,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位兢兢业业的老理官,但还是宣读道:
“伍封故杀,按罪当死,视其能自首认罪,且国法无专管复仇之律令,未免判处有失公正。寡人不赦其罪,只赦其刑,免伍封死刑,抄其家产,赔偿伯氏后人,伍封本人剥夺爵禄,流放至海滨即墨县服役……”
话音毕后,太子恒看了看伍封,对他点了点头。
当事人伍封怔在当场,直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