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百三十两。”叶天睁开眼睛,扔出一块小金牌。
“明日带着牌子来沈府拿钱。”
“您是沈府的人?那这钱我可不能收,这袄子就算是我送给您的了。”掌柜的听到叶天说沈府,连连摇头,不想拿钱。
“怎么,你觉得沈府的人都是些白吃白拿的主吗?”叶天眯着眼睛问。
“当然不是,我本是逃难来的灾民,多亏了沈清大人的赈济,才让我保住一条小命,能开这个店子更是托了沈清大人的福。这份恩情永世难忘,区区一件袄子,又算得了什么东西呢。”
叶天没想到这掌柜的还是个重情重义之人。
“这么说的话,就更要收下了,你在此开店,养家糊口,这钱就当是沈清对你重情重义、安分守己的奖励。”叶天站起身来,拿起袄子,轻声说道。
“多谢多谢。”掌柜的千恩万谢,眼神里满是感恩之色。
叶天深知自己此去路途遥远,没个一年半载怕是回不来了,他不想辰平担忧,也不想在看到辰平离别时的泪水。留下袄子和一封书信,上马离开。
北燕苦寒,道路上已结冰霜,马蹄踏在上面,发出吱吱声。
叶天也不敢疾驰,这官道之上多是来往进货的商旅,若是把马惊着了,撞到别人,冒冒失失地总归不好。
“小哥,雪季快来了,我看你一个人,还是不要到那些深山老林中去啊,有性命之忧啊。”叶天慢悠悠的溜达着,身后一个老人家叫住了他。
“老伯呀,虽说冬季风雪大,路滑难走,但何谈的性命之忧。”叶天不解这老人家为什么要这么说。
“近两月这太白山脉中常有怪物出没,身形高大如熊,但又似猫般迅捷,更可怕的是这怪物会吃人啊。”
这老伯说得情真意切,叶天看他不像骗人,就来了兴趣。
“吃人?这北燕风调雨顺之地,怎么会有吃人的怪物。”
“北燕是好,但也总有那城防军管不到的地方,听说上次就有一位猎户,就在这深山中被那怪物给生吃了,死状极惨啊。”老伯手舞足蹈,甚是害怕。
“一开始还以为是山中猛虎饿狼所为,但是在那猎户的家中发现了金色的血和足足有二尺长的大脚印。”
叶天问道:“这么说来,猎户的死的确是这怪物所为?”
“这还有假不成,虽说我也是听别人所说,但城防军可是贴出过告示,重金悬赏除掉这个怪物。”
这件事叶天可不能不管,这只怪物就算城防军能对付,也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代价,而叶天可是追踪循迹的高手,追寻一只畜生,小菜一碟。
“金色的血?”叶天沉思起来,在他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一种东西身上流淌的是金色的血,传说中的大凶朱厌。
朱厌外形似猿猴,满身白毛,只有双脚及背上有一抹鲜红;头生双角,角似金铜,无坚不摧;身材似熊,高大威猛,力大无穷,更重要的是这朱厌的身上流淌的就是金色的血液,被称为赤祖金。
齐国皇宫尚药局中就有一味稀世珍宝,就是这赤祖金。
“按特征来看,的确是朱厌不错,但是这东西传说中不是只以豺狼虎豹为食的吗,为何会对猎户出手?”叶天不解。
按着城防军的告示叶天找到了那户猎户的小屋。
小屋建得低矮,半截都在地下,主要就是为了防风和猛兽。
好在大雪封路,无人敢上山,这周遭的一切保存的还算完整,依稀还能看出当时的场景。
走进小屋,屋内一片狼藉,是殊死搏斗的场景。
满地的鲜血,叶天疑惑,猎户明明只有一个人,地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血液喷溅,难道屋里还有别的东西不成。
是虎血!叶天鼻子灵敏,嗅出了地上还有虎血的味道。
“原来如此。”
叶天推断,应该是山中猛虎盯上了独居的猎户,趁着猎户大意溜进屋内,杀死了猎户,而那只朱厌则是盯上了老虎。
如果是朱厌杀了猎户的话,屋内不可能有这么激烈的打斗痕迹,一般人在力大无穷的朱厌面前,连一巴掌都扛不住。
“有趣,有趣。”朱厌的赤祖血很难保存,与风则散,但叶天顺着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虎血气味,还是寻到了朱厌的下落。
这是一处溶洞。位于山谷之中,其上覆盖着厚厚的藤蔓,极其隐蔽,若不是有心探查,在这茫茫白雪中,相当不起眼。
叶天走到溶洞外,竖起耳朵来,里面果然有微弱的呼吸声。借着洞口微弱的光线,在溶洞里果然趴着一只巨大的猿猴,而它的身边正趴着一只被吃的只剩下骨头的老虎。
叶天推算成真,刚想转身离去,那只朱厌似乎也闻到了叶天的气味,发出一声怒吼,震得叶天双耳发鸣。
“吼~”朱厌速度极快,如沙包大的拳头转眼之间就到了叶天的面门,这一击势大力沉,若是砸中了,只怕要交代在这里。
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