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二章 见二荀  回到汉末当暴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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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现有律令被破坏,刘宏决定重新制定一条新的规定。

刘宏看向二荀道:“鉴于你们二人没有深入参与叛变,故不重罚,照朕之令,你二人一人罚金四斤,可以免除徒刑。”

汉代刑罚,自从汉文帝改革废除肉刑之后,内容就相当之少。

死刑之下,只有:髡钳城旦舂、完为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五种有期徒刑。

简单来说,就是为期6、5、4、3、2年的有期徒刑。

这几个刑罚呢,也就髡刑比较重了,要剃个大秃瓢。

刘宏没说具体量刑,其实这该由有司来衡量的,但是现在刘宏想抬二荀一手,顺便就当提前试验一下新令了。

意思就是说,你俩交点钱就完事了,一人四金,或许避免的就是髡刑啦!

倒不是说刘宏财迷,因为汉代律法就有交钱免罚的项目。刘宏深以为然,像这次政变,涉及了千余人,其中大部分人,都影响不到大局的。

留这种人在监狱…浪费粮食啊?

还不如给换成钱,让他们滚蛋。

不给钱?好办!

给你头发剃了,然后扔去干活!

汉代以长须髯为美,儒家蒙学经典《孝经》也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士人更是把自己的毛发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试想,一群毛发茂密的人,总是说你秃,哪怕你是真秃,能受得了?

对于士人来说,受髡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当即二荀从座中起身,拜而叩头道:“谢陛下!”

其实他们到刘宏书房,已经做好了承担更严重后果的准备了。

他们没想到,刘宏就这样放过了他们。

“嗯,”刘宏示意他们起身,然后微笑说道:“你们俩,以后就跟在朕的身边,给事禁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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