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松接到李军的电话,听说有个女港商想见自己,直接就给拒绝了。
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想见自己,凭什么?就凭他们一张嘴?
再说了,他现在根本没时间,别说女港商了,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见!
把大哥大关机,扔到一边,傅松脸色一变,迫不及待地把初琳琳扑到床上。
“谁啊?”初琳琳双手撑着他的胸膛问道,红扑扑的脸蛋儿煞是惹人怜爱,傅松忍不住在上面香了一口。
“李军,说是一个港商想见我。”傅松一边说一边开始给她宽衣。
“有生意要谈?正事要紧,要不你去吧。”初琳琳嘴上这么说,身体却非常实诚,很配合地抬起大腿,好让他把裙子从身下抽出来。
算起来,她和傅松有两年没见了,想他想得发疯,怎么可能舍得他现在扔下自己走呢?
上个月得知他终于回国了,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飞到他身边,跟他好好诉说一番相思之情,但她一直没找到好机会,特别是她不知道以什么理由去沐城。
她的工作关系去年就已经转到了浦东开发投资团,担任黄志刚的助理,虽然她猜测黄志刚很可能早就知道自己跟傅松的这层关系,所以只要自己开口,他肯定不会说什么,但她却张不开这个嘴,也不想张这个嘴。
因为她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有些事情自己可以做,有些事情自己一点都不能沾,
于是,就这么硬生生的忍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她晚上辗转反侧,像一个怀春的少女,脑子里幻想着跟傅松见面的场景。
而傅松刚才的反应,是她幻想最多的一个,她喜欢他的粗暴和霸道,因为这样会让她有一种被征服的快感。
她和黄志刚坐今天早上的飞机,临近中午才到沐城,然后直接来到远景集团总部对面的文华东方酒店,傅松在这里给他俩接风。
方才吃饭的时候,若不是黄志刚在场,只要他一个眼神,她就愿意在包间里跟他发生一点什么。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尝试过在夜深人静的办公室里,摇晃的车里,月色笼罩的海堤上,上海锦江饭店的落地窗前,但还从未在饭店的包间里。
有时候她也很纳闷,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疯狂,喜欢任由他摆布,只要他想,自己就毫无保留地顺着他。
而且,让她更纳闷的是,她对此一点都不反感,甚至内心深处对此充满了渴望和期待,憧憬着他能再找一些新鲜、刺激的地方。
脑子里胡思乱想之间,她突然感觉浑身一凉,中央空调扬起的阵阵冷风,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不由自主地抱起胳膊,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为了挡住他充满侵略性的眼神。
“天大的事情也没有你重要!”傅松温柔地将她的胳膊掰开,缓缓地亲上她的额头。
不知怎么回事,他脑海里浮现出曾经吃过的阳山水蜜桃。
无锡阳山水蜜桃以果实形大、色泽肥美,皮韧易剥、香气浓郁,汁多味甜,入口即化著称,有“水做的骨肉”美誉。
而傅松觉得阳山水蜜桃的这些形容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她今年二十七岁了,熟得像一只阳山水蜜桃,而且是7月中旬才上市的湖景蜜露。
阳光透过白纱的窗帘,映射而入,她全身肌肤就像玉啄一般,白得透亮。
初琳琳轻轻闭上眼睛,享受着他的温柔,喃喃道:“傅总,好好爱我!”
傅松嘴里含混不清道:“你叫我什么?”
“傅总,傅老师,傅老师,求求你,好好爱我。”
从云端坠落,不停地坠落,初琳琳失神地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这一刻,她觉得两年的牵挂和等待,值了。
“对不起。”傅松吻着她眼角的泪痕道。
初琳琳笑着问:“对不起什么?”
“要不你回沐城吧。”傅松用手指头在她的尾椎骨处轻轻地画着圈,在那么多女人中,除了梁希外,他觉得自己最喜欢的就是她了。
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傅松认为可能是日久生情了吧。
初琳琳从毕业开始一直到离开沐城去上海,给他当了整整三年的秘书,而且有几乎一半的时间两人朝夕相处,就算是石头人,也难以把持住自己,何况他根本就不是石头人。
一个郎有情,一个妾有意,很容易迸发出火花。
初琳琳受不住那股痒意,翻了个身背靠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回头看着他:“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
傅松捧着她的脸认真道:“我后悔了,我当初就不该把你赶走。”
初琳琳眉眼间满是揶揄之色:“你现在搂着我是这么想的,等穿好衣服后,肯定就不是这么想了。”
傅松被她噎住了,张了张嘴,最后化作一声长叹。
初琳琳自嘲地笑笑:“我都没长吁短叹的,你叹什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