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花的,因为庞萌萌是时尚都会的股东,而秦花曾化名“红红”在时尚都会驻唱。庞萌萌也懂事的不敢再问了,急忙露起衣袖,帮李华熬粥,帮他洗碗洗碟。李华却不好意思地说,“萌萌,劳烦你为花姐抹抹身子,我是男人,我不方便。”
他说罢,满脸通红。
刚才,他给秦花疗伤并取子弹,为秦花除衣,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让他再为秦花抹子,真不方便。
他不是那种看到漂亮姑娘就想占便宜的渣男。他在现代社会是红党,是现役军人,是特战队长,思想纯正,为人耿直,绝不会乱占小姑娘的便宜的。
庞萌萌点了点头,倒是佩服李华的坐怀不乱。
她心里也因此更爱他了。
她离开厨房,跑到秦花的卧室里,盛水为秦花抹身子。稍后,她把秦花的血衣拿到后院洗干净,又对李华说,“红红姐发烧很厉害,我看,得请个郎中来给她治治。”
李华一边给秦花喂粥,一边摇头说,“不行!她曾经在时尚都会驻唱,若是让人知道她其实是抗战杀奸团的,必死无疑。咱们这幢别墅也完了。”
他不敢说秦花是军统的。
更不敢说秦花是军统平津区的区长,是他的领导。
但是,秦花负伤了,也得给她一个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