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市区,唐文凯忽然将车停在路边。
“停这里干嘛?”
庄严看了一眼车外。
这里不是自己家所在的小区。
“我说你什么好呢?”
唐文凯指指路边的一家花店。
“你既然打算和弟妹摆酒结婚,好歹也要准备一束花。”
他看了看表。
“现在时间还在,你回去还能赶得及下厨给弟妹炒几个菜什么的,一辈子结婚摆酒就一次,不正经点能成?你不会蠢到连菜都不会炒吧?”
唐文凯一连串的质问,让庄严有些无地自容。
炒菜他倒是会,好不好那是另说。
既然连唐文凯都这么说了,自己还有啥好说的?
说起来,虽然法律上现在自己和林清影已经是合法夫妻。
可是按照传统来说,酒席是一定要摆的。
庄严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对传统循规蹈矩的人,摆酒席在他眼里也仅仅只是一种形式。
如果换做庄严从前那种桀骜不驯的性子,他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会认为结婚就是俩人之间的事,自己对自己负责就可以。
但现在的庄严已经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了。
自己是年轻人无所谓,可两家的老人呢?
那些可不是年轻人,辛苦一辈子将儿子女儿拉扯大,谁不愿意亲自坐在太师椅上等后辈给自己磕头上茶,然后喜喜庆庆给小辈递上红包,说一句白头偕老早上贵子?
还有就是那位暴脾气的大舅哥林建军。
就一个宝贝妹妹,就这么无声无息嫁给自己,连个酒席都没有,人家好歹还买了一栋别墅,又给自己妹妹投资了一大笔钱在这里建立了一个海洋养殖项目。
这份情,这份面子,不给也得给。
还有就是自己的老婆林清影了。
登记结婚到现在,放弃了京城的舒适日子,来到这里从头开始,虽说是有林建军的支持,也有老班长朱/德康的合作,事业尚算顺风顺水。
只不过哪个事业成功的女人背后没点儿心酸。
林清影整天风风火火的,也从不在自己面前说半个累字,但自己也不傻,每次回家,林清影的到家时间都在点后。
你说不累?
谁信?
就像那句歌词里唱的——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自己这些当兵的,在国外比赛拿名次,夺冠军,别人看了都竖个大拇指说“厉害”!
可是有几人知道这些军功章和成绩背后是磨破了多少双的作战靴,多少套迷彩服,多少次手肘皮,还有手掌上的茧子,掉了多少层?
庄严第一次买花。
没错。
这还是他平生第一次买花。
一个能将格鲁乌特种部队少校都碾压得服服帖帖的军官,进了花店看着满店满墙琳琅满目花色各异的花朵,当场就抓瞎了。
高中那会儿,庄严也不是没赶过时髦。
那会儿泡女同学都喜欢过年送圣诞卡之类的玩意,送卡总得写点儿祝福语之类。
有段时间很时兴写花语。
“送一一朵xx花……代表xxx……”
反正大概就这意思。
大约记得什么红玫瑰是爱,康乃馨是代表亲情之爱之类。
看到店里来了个军官,守店的小姑娘眼前一亮。
虽然临海市有驻军,但军人很少回来她的花店。
“这位……”
她本想习惯性喊“先生”或者“老板”,突然觉得不妥,生生收住了话头,改口道:“这位解放军叔叔,你买什么花?”
解放军叔叔?
庄严顿时感觉有些不习惯了。
这花店的姑娘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比自己年轻不了几岁。
居然喊自己“叔叔”?
“……嗯,我想要一束玫瑰。”
给自己老婆买玫瑰,准没错。
他不愿意在姑娘前面丢脸,表现得自己啥都不懂的样子。
于是指着墙上的红玫瑰——他还是认得花的样子,不是因为高中时代见过红玫瑰,是因为红玫瑰的花瓣能吃,但凡能吃的植物,在野外作战教材里都能找到……
“是买给自己爱人的吧?”
姑娘一边说,一边走到墙角,开始从一个个大箱子的花里找出红玫瑰。
“对。”庄严暗暗松了口气,看来红玫瑰是没买错了。
“你要多少支?”姑娘问。
刚刚还暗自松了口气的庄严立马有些犯傻了:“啊?什么多少支?”
“就是你要买多少支?”姑娘手里拿着玫瑰,又问道。
庄严有些傻眼。
买红玫瑰这事自己是知道的,但是买几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