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拿着阿卡冲锋枪,还在地上抽搐的喽啰脑袋上又多了个弹孔。
倒霉蛋呼出最后一口气,身体像失去了支撑的扯线木偶,瘫软下去。
“记住!要补枪!”老白毛警告庄严:“被给敌人任何生存的机会!”
其实,67式微声手枪威力虽然不大,可消声效果绝对一流。
这也是老白毛和庄严俩人为什么都选择射击头部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距离只有二十米,有足够的把握。
其次,是因为这支微声手枪的射击威力真的一般化,弹头侵彻力不足,没人知道这俩个家伙身上有没有穿着防弹背心。
一旦穿了,射击身体而不能将其第一时间杀死,势必会被他扣动扳机还击,引来一堆同伙。
那样,整个任务就算是搞砸了。
一人一个,庄严和老白磨啊抓住尸体的脚,将他们拖到大石头后面。
“搜集情报。”老白毛二话不说,开始麻利地对尸体进行搜身,扣带、弹带,反正能藏东西的地方,包括鞋底都没放过。
俩人用最快的速度搜遍了喽啰的全身,将口袋里的零碎全部装进了自己战术背心后的附件包里去。
然后,俩人对视一笑,剥皮似的将俩个倒霉的喽啰身的袍子脱掉,然后罩在自己身上,然后藏好手枪,捡起俩个喽啰的枪,蒙住脸,摇身一变。
现在,两个特种部队狙击手已经成了“匪徒”。
唯一让庄严不爽的是,这蒙脸的方巾有一股儿浓烈的味儿。
好像是一种香料参杂了其他臭味,反正听刺鼻的。
还有就是,他刚穿好的时候,在围巾的上面看到一小坨脑浆,这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赶紧用手指弹掉。
“试试我们的伪装如何?”
老白毛指指山坡边缘。
他的意思很明显了,走到哪里,给下面的同伙看看自己。
这样
庄严觉得太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