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君,把尸体扔在御树篱墙的枳苑中。
曾经显赫一时、手握天下权柄的南阳何家从此灰飞湮灭,不复再存。
彻底灭了何家后,董卓旋即又借天子下诏,任命朝中公卿及以下官员的子弟为郎官,以填补原来由宦官担任的职务,在宫殿侍侯皇帝。
随后董卓又操纵朝廷,先后任命太尉刘虞为大司马,封襄贲侯,任命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任命豫州牧黄琬为司徒,而他自己则担任太尉,兼前将军,并加赐代表皇帝权力的符节,以及作为仪仗的斧钺和虎贲卫士,进封为侯。
在任命了新的三公后,他又率领三公等大臣上书,请求重新审理陈蕃、窦武以及党人的案件,一律恢复陈蕃等人的爵位,派使者去祭悼他们的坟墓,并擢用他们的子孙为官。
董卓的这几个举措是很有讲究的。
首先,毒死何太后、杀死舞阳君不必多说,这是对政敌的斩草除根。
其次,把何苗的棺木掘出来,取出尸体,肢解后砍为节段,扔在道边,这是在向朝中的敌对势力示威,逆我者不但死,死了后还让你死不安生。
再次,示威之后,就是市恩:“任命朝中公卿及以下官员的子弟为郎官,以填补原来由宦官担任的职务”,以公卿、官员的子弟代替宦官侍奉皇帝,可以这么说,这是士族早就梦寐以求的,何进、袁绍没办成的事儿,董卓给他们办成,这个“恩”不可谓不大。
再再次,“率领三公等大臣上书,请求重新审理陈蕃、窦武以及党人的案件,一律恢复陈蕃等人的爵位,派使者去祭悼他们的坟墓,并擢用他们的子孙为官”,这也是士人们梦寐以求的,这是再给党人翻案,是在政治上肯定、褒扬他们,还拔擢党人的子孙们为官,此“恩”亦不可谓不大。
再再再次,具体到大司马、三公的任命上。
其一,董卓自任为太尉。
太尉虽无实权,在名义上却是全队的最高统帅,董卓自任为太尉,又兼前将军,并加赐代表皇帝权力的符节,这就是“名实兼顾”,既有了名义上的统帅权,又有了实际上的统帅权,而有了统帅军队的权力在手,枪杆子里出政权,洛阳的那些公卿大臣就翻不出浪。
其二,改刘虞的太尉之职,拜其为大司马。
大司马是旧官,三代之时即有此职,掌国家武事,入到前秦,罢大司马,改置太尉,又到前汉,汉承秦制,本无大司马,而到武帝时,又罢太尉,改置大司马,汉家遂有大司马之位,终前汉一朝,此职常授给掌权的外戚,光武中兴后,初以大司马为三公之一,旋又改回太尉,从此之后,朝中就不复再有大司马之职,直到这次董卓将刘虞的太尉改为大司马。
按理说,大司马和太尉的权责一样,都是掌国家武事,都是掌国家军队的,有了太尉就不必再设大司马,可董卓却为何再次设置此职?
却是因为:董卓自知威望不足,可他又不想把“名义上掌握国家军队”的太尉一职交给别人,於是大约就听从了他的谋士们的建议,把刘虞改拜为了大司马,同时让大司马位在三公之上。这样一来,他既能通过此举表示他的“谦虚”,“自愿甘居”刘虞之下,同时,刘虞远在幽州,不在朝廷,便是有了大司马之位在身,鞭长莫及,也管不了朝中军事,实际上形同虚设。
可谓两全其美。
刘虞是宗室,威信素著,名望很高,为灵帝所重,他原本的“太尉”之职就是灵帝在病故前任命的,等同是“托孤重臣”,董卓改拜他为大司马,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为了安抚他。
其三,拜杨彪为司空,黄琬为司徒。
杨彪出自弘农杨氏,弘农杨氏和汝南袁氏一样,都是累世三公,为东京名族,杨彪的曾祖、祖父、父亲都曾担任过朝廷的太尉,他的曾祖杨震精研,通晓经籍,博览群书,当年更是号为“关西孔子”,单就族名人望而言之,杨彪家是半点不逊色於汝南袁氏的。
现下袁绍和董卓对着干,袁隗虽表面屈从,可便是个傻子也知道,那只是“表面”,只要有机会,袁隗肯定是会不遗余力地掀翻董卓的,那么为了平衡朝中,弥补自家在洛阳根基太浅的缺陷,拜杨彪为司空,向杨家示好当然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算杨彪不会因此而就与董卓站在一条船上,可人在低位和人在高位时不同,人在低位时可能没太多想法,而一旦到了高位,为了自身的权力,为了家族、门人弟子的利益,说不定就会有些想法出来,那么杨彪或许就会和袁隗闹些矛盾,而只要有矛盾出来,董卓便能从中得利。
拜杨彪为司寇,又拜黄琬为司徒。
黄琬也是出身名族,他的曾祖黄香是个著名的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官至尚书令,尚书令虽无三公贵重,但却是朝廷最有实权的一个官位了,总揽朝中的一切政令,他的祖父黄琼亦名闻天下,任过朝廷的太尉,不过,董卓这次拜他为司徒,却非是像拜杨彪为司空一样,是因看中了他的家声,而是因为豫州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