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意义下,Y可以做任何可以用语言表述的事物,甚至自相矛盾的事物,即Y可以同时处于X及X'。也就是说,Y的能力不受人类有限的思想和知识限制。我们平常总是说上帝全能,但是我们自己为上帝全能设置了一个人类的逻辑,即为Y全能,表示只要X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所谓的“这个论述逻辑上可能”必须满足Y的性质,且与从其他事物的角度上看这种逻辑可能或不可能无关。我们都说‘创造一块自己无法搬起的石头’是一个不符合人类逻辑的命题。但假如上帝根本不受逻辑限制,上帝做出的事情可以超过人类现有的认知,那么这个命题自然是能够成立的。”
杨雨凡说完后,自信地坐了下来。台下反应了好长时间,才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很显然,大家对杨雨凡的论述都是一知半解。
反方一辩是政治课代表。他站起来陈词:“既然这句话是人说的,我们就必须使用人类所能理解的逻辑来分析这句话的作者所陈述的道理。用集合论来表示的话,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构造一个包含所有可能出现的元素的集合A,这个集合就类似于全知全能的意思;那么,按照定义,这个集合也应该包含A自身,以及A的所有的子集。怎么通过数理逻辑的方式在里面构造一个悖论呢?一种是罗素悖论的路子,即构造一个A的子集,使得其中所有的元素都不是自己的元素,即B={xxA,x不属于x},然后考虑B是否是B自己的元素。按照A的定义,这个幂集应当是A的子集,元素数量应当不超过A。然而通过康托对角线法,可以证明任何一个集合的幂集元素数都超过原集合元素数,就意味着A的子集中一定有不在在A之内的,也就与A的定义矛盾了。我们最终可以看出,“全知全能”这样的包含一切元素的集合在数理逻辑上最终是不自洽的,因此悖论的根本在于“全知全能”本身就不是一个良定义。现代的公理体系要求任何一个集合都必须是良基的,实际上排除了“全知全能”这样的集合存在。因此反方认为这个命题是个假命题。”
刚说完,梁兴疆突然大喊了一声:“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