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十  那一段小离奇的爱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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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蜷蜷嗖嗖的,倒有几分可爱:“这是我觉得唯一比原唱要好听的歌,这么多年了都不舍得丢。”

“哪天去转录一下!”莫非似乎很珍惜这首歌。

“当时我们都在学校。”莫非开始回忆:“我不太爱出门,苏凉是本地人,一到休息就拉我出门疯。”说完有点羞涩和拘谨的看了看齐传:“苏凉就是爱玩,爱看书,爱唱歌,喜欢一大堆好玩的东西。”

“这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地铁通道里听到的流浪歌手,回来跟疯了一样,用手机录给我听,我们再去找,没找到。”莫非似乎很遗憾。

“再后来,苏凉随身弄了一套很专业的录音器材,终于又碰见一次,就录了这几首歌,再后来……”

莫非盯着绿灯亮起,发动车:“就再也没遇见了。”

“挺遗憾是不是?”齐传小声的问。

对于音乐的理解,其实是很主观的,真正能体验音乐情感的,应该是原创者最有发言权,但经过一段时期的传唱与翻唱,每一个歌者都会把音乐加入自己的风格和理解,,不同情感的表达,都会赋予一首歌新的意义和感觉,有时候,所谓的原创者反而不如一个情感充沛的翻唱者演绎的更加符合大众审美,就比如这首歌,原唱正是因为理解太深刻,过多的融入了自己情感和经历,因此在表达上,反而在某些层面不如其他的歌手演绎的更加深入人心,更是因为影片的原因,这首歌也成为经典,既然是经典,就很难超越,抛开了比较心理和功利性,几乎每位歌手的翻唱,都会引起一个人群的共鸣,受到一个层面的人喜欢。

比如莫非和苏凉。

当年小武和耀阳都是对于音乐相当执着的,小武从小练吉他,他的功底甚至收到过北京音乐圈内大佬的首肯,两人从小崇拜的对象都是像科特柯本之类这种国外的巅峰级大神。

小武和耀阳都是北京本地人,从小被各种文化和圈子熏的文化细菌满身都是,京痞子那股劲十足,而齐传不过是一个八线小县城的野孩子,农转非还没几年呢,他们说的那些国外大神听都没听过。当然,齐传也是有自知之明,赚来的钱,一分不要,管酒管饭就行!

在学校,小武也从没停下过练琴,十个手指甲全部惨不忍睹,所以演奏技巧也是相当高。

至于齐传,对音乐也还是像他对待文字一样,纯粹的喜欢,也是从来没有试图去学习什么乐理知识和表现技巧,简谱都不识,全靠自我的感觉和感受,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小武和耀阳反而对齐传纯散养的野生乐感相当喜欢,三人玩的不亦乐乎。

想起那段不长的卖唱生涯,齐传有时候自己都会哑然失笑,一个连简谱都不识的乐盲,竟然和两个七八岁就开始接触音乐的摇滚老油子一起组个临时乐队满大街骗钱。

想到这,齐传噗呲一声不小心笑了出来。

“怎么?”莫非依旧把车开的象蜗牛:“笑什么呀?”

“你觉着…..好听?”齐传这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在音响里的声音,有点不像自己。

“废话啊!你有没有音乐细胞?”莫非习惯性的白了齐传一眼。

“我觉着一般。”齐传一脸的挑战:“等有机会我给你唱!”指着音响:“比他强!”

莫非斜着眼怀疑的看着齐传:“嗯!破锣嗓子这哑的程度有点像,不过….”莫非不懈的一笑:“比他强?”莫非跟喝倒彩一样长吁一声:“下去吧!”

齐传也笑了出来,看着莫非,一脸的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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