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统堰津站。
物证科。
姜新禹推门走了进来,一名科员赶忙站起身,说道:“姜队长,您有事啊?”
姜新禹四处看了看,说道:“你们科长呢?”
“到餐厅吃饭去了,刚走。”
“笔迹鉴定,看看是否为同一人所写。”姜新禹把两个信封放在桌上。
“您什么时候要结果?”
“当然是越快越好。千万记住一点,信的内容要严守机密……算了,还是把你们科长叫回来,我直接跟他说。”
“是!”科员不敢耽搁,快步走了出去。
姜新禹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拇指粗细的精钢模具,模具底部是一个凸来的数字“1”。
这种东西多用在金属制品,例如铸造生产日期之类的标号。
姜新禹多次来过物证科,知道凡是需要鉴定的物证,都存放在北墙的柜子里,因为经常拿出来研究,柜门一般不会上锁。
柜门内有一个文件袋,姜新禹用手摸了一下,里面是一把枪的形状,他立刻把手枪倒出来。
果然是一支勃朗宁1911,银灰色枪身残破不堪,若不是因为属于重要物证,早就成了报废品。
枪身上除了勃朗宁的英文字母,还有一串阿拉伯数字:42051393,字母和数字之间有不小的间隔。
姜新禹把手枪平放在地上,模具对准枪号末尾位置,从怀里掏出一把小铁锤,轻轻砸了下去。
他不敢太过用力,一是担心会被人听到,二是如果新数字印痕太深或者太浅,还是能让人看出来。
好在这支勃朗宁多少有些变形,新铸造的“1”字,看起来没有明显不同。
现在的枪号由42051393,变成了420513931,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
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姜新禹估算过时间,从物证科到餐厅,再从餐厅返回来,大约需要三分钟。
三分钟,对于姜新禹来说,做这件事足够用了!
物证科长匆忙走进来,说道:“姜队长,您找我?”
姜新禹拍了一下桌上的两个信封,说道:“做笔迹鉴定,案子很重要,信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另外,一定要反复确认……”
等姜新禹离开物证科,科长拿出信件看了一遍,这是揭发保安团团长勾结土匪,暗中倒卖烟土的检举信。
另外一封信,是保安团和警备司令部之间往来的公函,末尾有副团长的签字。
需要鉴定副团长的签字,和检举信是否为一人笔迹。
科长心里感叹着,如今正是风口浪尖,如果检举信内容属实,保安团长的职务怕是要一撸到底!
科员:“科长,那支勃朗宁手枪的事有些眉目了。”
科长不以为然的说道:“如果我没猜错,又是死枪吧?”
“按照枪号来看,是堰津警察系统的军官配枪,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很快就能查到枪的主人!”
科长惊讶的说道:“不是死枪?”
“这是初步的调查报告。”科员递过一纸信笺。
其实就连吴景荣也没抱太大希望,都认为这支勃朗宁1911,十有八九会是一支死枪。
科长打开柜子,把那支勃朗宁手枪拿出来,对照着调查报告仔细看了一遍,脸色渐渐暗了下来。
“这就是你的调查报告?”
“是……”
“枪号都抄错了!拿去重写!幸亏没直接交给副站长,要不然挨骂的就是我!”
科员对照了一下,发现自己果然少写了一个“1”,连声说道:“科长,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重写。”
“这是重要物证,一丝一毫也大意不得,以后做事认真点!”
“是!”
…………
下午。
物证科长来到副站长室门外,伸手敲门,“笃笃!”
“进来!”屋内传出吴景荣的声音。
物证科长推门走进去,把一个文件袋放在桌上,说道:“副站长,这是那支勃朗宁1911的调查报告。”
吴景荣打开文件袋,抽出里面的信笺,他没去看前面的内容,直接看结论:枪支未登记在册。
吴景荣皱起了眉头,说道:“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记得那支枪有枪号,即使是死枪,也应该登记在册啊?”
科长解释道:“副站长,枪号前四位是生产日期,后面的数字才是枪号,我们查了一下,发现这支勃朗宁并没有登记在册。”
“有枪号,没登记在册……这是怎么回事?”
“我认为这是一把走私枪!”
走私枪和死枪没区别,都是一样查不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