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各大街小巷,开了十余家牛肉面分店,全面抢占早餐市场。
虽说是个小生意,可如今也算是连锁店,手下有好几十名伙计呢,可不能小瞧了。
欧阳晶晿亲自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让大嫂出面进行经营,自己则退居幕后,做个甩手掌柜。
大嫂李嫣然不但干劲十足,还是一个很好的帮手,她甚至都把李捕头给统战了,让李捕头的妻子当了一个分店的负责人。
对的,生意一旦做大,很多麻烦就会随之而来,所以该打点的打点,该拉关系的拉关系。
这点欧阳晶晿自然能想到,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给大嫂说,大嫂自己却先做了,倒是省了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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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解释一下,这里其实可以深挖,当成一条线来写。
比如欧阳晶晿在开牛肉面馆时,得到李姐王哥的大力支持,而且这种支持,是有感情的支持,并非单纯的商人图利。
那么下一个生意,是否抛开从前的恩人呢?
比如辣椒酱的生意,是否可以甩开李姐和王哥一家人呢?
从道理上来说,可以。
但是从道德上来说,我个人认为,不可。
所以我在这里安排了结拜,变成了一家人来处理,从此不分你我。
其实单纯写小说的角度来说,不结拜,埋到后面成为一个大矛盾,生意越做越大,不管欧阳晶晿做到什么地步,李姐王哥一家都会分走五成利润。
这样造成的矛盾冲突会更精彩,但是也更加狗血。
只要从前关系好,就算后来翻脸了,我也不愿意去伤人。
所以我不能把李姐和王哥黑化,虽然写到欧阳晶晿报复起来,写的会比较爽。
但这是一部轻松向的武侠小说,我就不写的这么狗血了。
这里把这个想法提出来,读者也可以自行脑补一出合作伙伴反目成仇的狗血故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