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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6章酒鬼

洗冤录里说,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凶杀案,一切有目的的谋杀案,追查下去,最终都脱离不了两个方面:一是谋财害命,二是因爱生恨。

这段话对于查文斌这几次的经历来说,都一一验证了。人性这东西,是最经不起考研的,而人在死后,关于生前的恨,到底还能持续多久呢?

阿达过去是个在城里卖苦力的农民,三年前,一场意外让他的一只手永远失去了知觉。阿达被迫回到了乡村,曾经的他也豪情壮志,也曾怀揣着梦想。可如今,他只能面对着一贫如洗的空房,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酒是个能够麻醉灵魂的东西,吞下那种液体后,可以让人在短时间内忘掉一切的烦恼。什么世俗,什么阶级,什么高低,统统都会化作云烟飘散在脑后。

阿达回村后,只能以打零工为生,可一只手的小工自然是比不上双手健全的。哪怕有时候阿达只要一半的工钱,人家也未必愿意。阿达的生活越发困难了,可酒瘾却越来越大了。

犯酒瘾时的难受要比烟瘾更大,阿达已经不好意思再去村头的小卖部赊酒了,他甚至想过把当染料用的酒精兑水喝了,但那味道实在是难以下咽。阿达思来想去,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地方,那就是村里的公墓。

为了相应绿色殡葬的号召,村里这两年花了大力气整顿殡葬。村民死亡后,骨灰将统一迁到村中集体修建的公墓群中。阿达是村里为数不多的闲人,像他这种年纪的,大多都在城里务工去了。所以,村里但凡有个红白喜事,阿达都会被叫去帮忙。虽然他只有一只手能动,但一只手总好过没有手的。

没办法,这年头,农村的劳动力流失太严重了。

阿达帮忙的工种也很固定,红事场上,他永远是负责挑嫁妆的。而在白事场上,他则是负责抬棺材的。原因很简单,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肩膀有力气。况且,这种事,愿意做的本来就不多。

阿达用自己的肩膀,抬回来过多少嫁妆,就抬出去过多少棺材。于是,阿达有了另外一个外号:金刚。

农村人管抬棺材的人叫做“金刚”,类似于宗教里的金刚护法一般,护送着逝去的人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干这个活儿,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给自己积攒阴德第二种则是晦气太多。总之,在过去,这都得是火气旺盛的年轻人才能干的。完事了,主人家还得包个红包重谢。

可请阿达,只需要一顿酒,一包烟。阿达也乐于此道,抬个人对他来说和抬钢筋水泥没什么区别,更何况,这件事还挺受主人家尊重。

说了这么多,是因为阿达知道哪里有酒,那就是公墓里。

公墓里有两种地方有酒:一是放在墓碑前的,那是孝子贤孙们平时祭奠时带去的。这种酒多半是普通的透明玻璃瓶,村里小卖部供应的那种:高粱烧,小麦烧,糟香之类的。几块钱一瓶,也就比干喝酒精好那么一口气。

而还有一种酒是放在墓穴里的,公墓的墓穴又分两种:一种是密封死的,一种是没密封死的。

;密封死的,多是单穴,或者是双穴都有盒子了。而没密封的,都是双穴,可眼下却只用了其中一个穴。另一个穴,保不齐哪一天就又要用了,所以往往是不封死的。

这种双穴的面上,就是一整块大理石,一石刚好盖住两个穴。村里这些穴里的人,几乎每个都是阿达亲自抬上山的,所有哪些穴是封了,哪些穴里又放了些什么,他比谁都要清楚。

村里有个老头,膝下五个女儿,生前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死后,他那五个孝顺的闺女也同样没忘了给老头备上两瓶好酒。说起来,这两瓶酒还是阿达亲手放下去的,瓶盖朝哪头他都一清二楚。当时,阿达就感叹,这么好的酒,放在这里真是白瞎了。

那个墓就是双人墓,可人老太还活着,所以穴也就没有封死。

阿达在床上翻来翻去,满脑子都是酒,他实在忍不了了,于是便起床捞了个头灯摸着黑准备上公墓去借点酒喝喝。

公墓的位置都很偏,离村庄有点远,在一个大弯道背靠着的山坡上。这地方他已经是熟门熟路了,就跟自己家院子似的。这会儿也已经是后半夜了,阿达是特意选了这个时间,因为他很清楚,在农村这个点是不会有人出来溜达的。

阿达不费力的就从那一排排墓碑中摸到了李老头的墓前。看着那墓碑上,李老头面无表情登大着双眼看着自己的黑白遗像,阿达笑嘻嘻的鞠了个躬道:“李爷,打搅你一下,我来管你借两瓶子酒。你放心,不白喝,等我哪天手头宽裕了,我保准再买两瓶还给你!”

压在墓穴上的大理石很重,阿达只有一只手能动。为了挪开这块挡道的石头,阿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当墓穴被打开的瞬间,阿达见到了那两瓶酒。它们还和当初自己放下去一样,还是在那安静的躺着。

阿达迫不及待的把它们掏了出来,他记得在这瓶子下面还压着一个红包,那是五个女儿孝敬老人最后的一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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