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端大厦出来,再走个八百米,便是这个城市临河而建的酒吧街,在之前我曾去过两次,但都是由别人带着,去的风格也迥异。
莉莉安喜欢去鱼龙混杂灯红酒绿的夜店,在那里,喝酒是陪衬,自有更多乐趣供她发掘,她在那里玩的开,也敢玩,自从上次稀里糊涂的被她拽去充当跟班群众后,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定要离这不着调的疯婆娘远一点儿。
一个月前我也曾跟奈绪子来过一次,不过是在紧邻河岸的一家清吧。
在这之前,我与奈绪子之间的交集并不多,在湮荼,我是杀手组中平庸的一个,奈绪子则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用毒好手。
碰巧那几日我在唐卿那里受到了足够的冷遇,又在别人眼中看到了足够的嘲笑,所以奈绪子一个近乎冷漠的邀请,我就毫不犹豫的跟了过去。
之前在湮荼有过传说,那些没有用处或者办事不利的杀手,大都被奈绪子下了毒药,神不知鬼不觉中就给打发了。
所以我那次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打着为爱牺牲的旗号,然结局倒让我有点大失所望了。
原来人家所说的喝酒,仅仅只是喝酒,不说话,不交流,只是自顾自喝酒,
我当时面对着奈绪子,突然有种莉莉安面对我时的孤独感。
“你知道的,主人的身体一直不好。”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奈绪子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她面无表情,对于我脸上渐渐浮现的难堪视而不见。
“所以不要再做让自己丢脸让主人困扰的事情了。”她说完这话,抿着嘴角就想丢下我离开,可我当时不知是哪根神经不对,一个闪身过去已经拦住了她的去路。
“这是唐卿对你说的?”我低声问道,只感觉身体就像一个漏了气的气球,骨气和脾气都将流失殆尽了。
“主人说你是个好苗子,将来还大有用处。”
我顿时了然,明白了奈绪子今日为何只带走了我的尊严而留下了我的小命。
原来我对于唐卿来讲还没有失去价值,当然也只剩下那点可怜的价值。
我来到了一家紧靠河岸而建的名为“遗梦”的酒吧,此时已将近凌晨,然并不安宁,昏暗的灯光下仍可以看到几个穿着西装行色匆匆的男人,虽然戴着眼镜,不难看出是同我一样是黄种人。
那几人个个身形高挺,右手习惯性的护着腰间,内行人一看便知是带着家伙的,只是不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何。
今日的“遗梦”与往日不同,并不热闹。店里的灯光异常耀眼,小舞台上弹吉他唱民谣的歌手,突然唱起了流行歌曲来,不知是不是客人不多的缘故,所以一切都开始随心所欲了。
我进去便径直去了吧台,然今天倒酒的服务生也不在岗,眼下我只好随手拿了一瓶红酒,自己打开,就着酒瓶就喝了起来。
舞台上棕发蓝眼的英俊小伙儿微阖两眼唱得投入沉醉,一首唱完才发现空荡的吧台中出现了一个我,忙毫不吝惜的投来了一个飞吻。
我抿嘴低低一笑,继续大口喝酒,连着几口,已经感觉到头昏脑胀了。
说实话,我并非是海量之人,然每次碰到酒总不懂得收敛,恨不得一口喝下一个酒窖才好。
台上的英俊小伙又一首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唱完,我这边强忍着恶心终于丢下酒瓶朝着卫生间摸索去。
其实酒肉之类,最是无情,穿肠而过,带来的只有最开始的片刻欢愉,之后就是无尽的痛不欲生。
原谅我这形容有些夸张了,大概是因为我又想起了唐卿。
将胃里的翻江倒海都吐出后,我随手打开水龙头,一抬头看见了洗手镜中的那个男人,此时他也在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发生这种状况大概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我走到了男洗手间,二是他躲进女洗手间。
因为看他这张出奇英俊好看的东方面孔,加上这副波澜不惊的表情,很难相信他是会不甚走错洗手间的人。
我又将手沾湿胡乱在脸颊处拍了几下,准备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
湮荼有规定,在执行任务以外,无论是杀手还是其他人皆不准私下搅进纠纷中。
看来今晚的“遗梦”并不太平,我还是早早抽身为妙。
然我刚走两步还没到门口处,手臂就被那个男人捉住了,我抬头看向那人的脸,如此近距离再看,只觉得眼前的男人比在镜中看时又英俊了几分,这场景若被莉莉安遇上,定要将对方扑倒吃干抹净再离开了。
我重重的吞了吞口水,仍维持着脸上那副冷酷的表情,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若再这样对峙下去,我可不能判断自己的自制力何时土崩瓦解。
这男人的力气倒是大的反常,我试着挣脱几次,皆无济于事,于是索性放弃,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几分,才又睁开眼睛直视着他,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道:“怎么,就是有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