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名动长安  大唐:公主请自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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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好诗几条街。

接着,他继续往下看。

看到第二句,李世民再次感叹:“这句也好!”

几乎每看一句,他都要赞叹一句。

全诗十八句,他一连夸了十八次。

连手都拍红了。

“千古第一诗,果然是名副其实啊。”

“难怪以虞老之孤高傲岸,也赞不绝口,这等佳作确实是前人不能及,来者不可追啊,天才,真是天才!”

一刻钟后,李世民看完了整首诗。

然而看到末尾的署名之后,他的表情立马变得无比精彩。

署名居然是,范辙。

呆了一呆,李世民心想,肯定是同名了。

无论如何,他也不相信范辙能够写出如此伟大的诗句。

虽说范辙有经商的天赋,但文学一道,却需要十年寒窗,耐得住寂寞,一个寻花问柳的纨绔子弟,能写出这样的诗,那简直是出奇迹了。

对,肯定是同名了。

李世民正思绪纷纷,这时,太监把左武卫收集的范辙讯息送了来。

李世民随手翻开,不由得愣住了。

讯息的开头,以极为简练的语言,描述了每天最重要的事。

而今天这开头,明明白白地写着,《春江花月夜》乃是范辙所作,现在已经刊印了八次,整个长安城都在传唱他的诗。

“此子,真是让人惊讶!”

“集商道天才和诗坛天才于一身,这简直是不世出的妖孽啊,看来朕要重新认识你了。”

震惊之下,李世民接着往下看。

越看他脸色越差,后面的内容完完整整的记述了范辙在醉仙楼的全过程。

这千古第一诗,居然是为了争夺花魁而写!

“胡闹!”

李世民低声斥道。

花魁虽然在民间很吃香,但站在李世民的角度看,就算炒得再热,也不过是男人娱乐的对象。

可范辙的好诗,偏偏是为了成为花魁的入幕之宾而作。

想想就气人。

“这种人,就算有天纵之才,终究还是个花心的纨绔子弟!”

李世民又是气恼,又是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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