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的恶心。
“惨,惨呐!”
老姚仰头悲叹:“这孟家堡风光数十载,没就没了。”
旁边一名年轻捕快搭腔道:“越风光,越容易得罪人。死掉的那些人,若是生在寻常老百姓家,或许还能活个长命百岁。”
“这世道风光也好,庸碌也罢,能在世上活多久,谁又能得准。”老姚紧了紧腰刀,沉声道,“就是不知道,能悄无声息灭了孟家堡的,究竟是什么人物。”
“头儿,我觉得,这事咱们还是不要细查的好。”年轻捕快。
“怎么个法?”老姚眉毛挑起。
“对方既然能轻松屠了这孟家堡,就能轻松毁了整座白马城,咱们惹不起啊!”年轻捕快眼睛瞥着旁边地上一具尸体,悠悠道。
老姚没有再搭话,就在前一刹那,老姚的头离开了脖子。
半空中,只剩下头的老姚还残余些意识,他想提醒年轻捕快,却做不到。
嗤!
一道银芒闪电般划过年轻捕快腹。
这头脑有点机灵的捕快顿时一分为二。
叫都没来得及剑
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年轻捕快迷茫望着,心道:如果没当捕快,不定,还能活得久一点。可不当捕快我那一大家子,怎么活?
出生低微,能力有限,人生有的选吗?
耳边传来同僚惨剑
想要看一眼,可眼皮已经不受控制合上了。
望北峰上,惨叫此起彼伏。
不停响起嗤嗤切肉声。
平息过后。
十三名捕快,六十名卫兵,尽皆横尸倒地,没一具完整尸体。
大宅屋檐,站着个穿大红长袍的狐狸眼青年。
他低着头,右手横端着把柳叶刀,左手轻轻抚过通体透红的刀身,低声喃喃,如泣如诉。
“红樱,我还没杀够呐。”
“这些人太弱,根本不够杀,怎么办,红樱,已经已经没有人可以杀了啊。”
“红樱,我们去把白马城屠了可好?”
飞沙面馆。
姜鱼从楼上搬了把躺椅下来,斜躺上面翘着二郎腿。
左手边桌上,香蕉,苹果,桃子堆成山。
右手边桌,甜食摆满。
杨旭和孟槐走了已经一,可怜见,姜鱼现在一个人过得很舒服。
拿着孟槐给的钱买了一大堆好吃的。
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旭旭啊旭旭,最好迟点再回来喔。”
姜鱼“嘎嘣”咬了口苹果,满脸满足。
“嘭!”
面馆木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大力推开。
镇衙二捕头,丁白走了进来。
大马金刀拉了张凳子坐下,拍了拍桌面,道:“吃饭吃饭,鱼,吃饭。”
“没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