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践踏!
曹操乘马正行,田中鸟虫飞入马眼,窜进田中,践踏好一大块麦田,曹操唤主簿前来,议罪。
主簿惶恐,“丞相岂可议罪?”
曹操拔剑道:“吾自制法,吾自犯之,若不自守,何以服众?”
遂使剑欲自刎,众急止之。
郭嘉曰:“《春秋》有言,法不加于尊,丞相统军讨贼,岂能自戕!”
曹操沉吟良久,“既然“春秋”有言语,吾姑且免死!”
遂以剑割自己之头发,投掷在地上曰:“权且割发代首!”
使人号令三军,传发曰:“今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代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轻毁!于汉末来说,身体发肤重要性太高,太有意义!于是三军凛然,无不敢遵从军令者!
三军自此事始,于征张绣路上令行禁止,约束甚严,自上而下,风气一清,可见曹操手段之深,只一段头发,便教三军归心,曹阿瞒,实实在在治世能臣,乱世奸雄,手段高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