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流浪汉模样的家伙被丢了出来。
一个胳膊上纹身的络腮胡胖子还狠狠往他身上吐了口唾沫:“这里不欢迎你,无家可归者!”
方仙望着这个流浪汉。
他大概四十岁左右,满脸胡茬,衣服破烂,身上带着一股馊臭味,眼睛里面充满迷惘。
“这位先生你没事吧?”
方仙开口,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
流浪汉满脸迷惘,但方仙看得出来,他虽然身上邋遢,污垢下的皮肤却保养得很好,手上也没有老茧,这不像是流浪汉,倒像刚刚破产的企业家之类。
在小镇之上,居然还有这种破产者?怎么感觉有些不协调?
方仙本来想走开,但灵感突然被触动,又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家在哪里?”
此时,这个流浪汉慢慢站起身,他的眼珠转了转,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茫然道:“我忘记了”
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方仙八成就一拳打上去了。
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难道被车撞失忆了?
但现在,他选择相信!
他真的感受到了流浪汉心里的痛苦。
“没事我请你吃一顿好的。”
他笑了笑,带着流浪汉进入酒吧。
“这位客人您要带他进入我们店么?”
刚才拦路的大汉又出现了。
“是的,我为他买单,你知道有关他的消息么?”
能令自己灵感触动,大致就是一条线索。
保镖一样的肥胖壮汉闻言一怔,摸了摸脑袋:“不知道他是一周之前突然出现在小镇上的,大家都不认识他,但他就是坚持不肯走,似乎丢了什么东西起先我们还接济他,但是先生,每个人的善心都是有限的。”
“我明白。”
方仙笑着塞过去几张纸币:“给我来两杯啤酒,你们酒吧最好的食物也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