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抛弃与后手  异界全能领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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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粉末洒在鲜血中的话,散发血腥味会让闻到的食肉动物被吸引过来,并且充满攻击性,也是他自保手段,毕竟周围就是充斥着大量动物森林,正是这种东西发挥最大效力场合。

因为地形原因,兽潮只能威胁峡谷入口兽人,那怕是突破拦截,也要率先面对围在身边的召唤怪物炼狱凶暴鼠,等于人类队伍拥有两层保护防线,不用担心被兽潮威胁。

只是能闻到这股血腥味的野兽数量毕竟有限,等兽人解决这些野兽之后,下个目标可就是他们,所以罗林知道他们想逃就只有现在这个机会。

弯下身体,从一名被豺狼人弓箭手射死尸体上捡起一柄制式单手剑。

换成力量没有提升之前,罗林可能还会觉得这柄长剑稍显沉重,可现在却感觉非常趁手。

4磅重、3.5英尺长、锋利5、硬度7点左右。

剑的数据入手第一时间浮现在罗林脑海,英魂之剑中他核心职业是‘战士’,使用过剑类武器几乎能堆满仓库,如何判定一柄武器数据自然有着大量经验。

右手长剑指向峡谷深处,他语气平静的说道:

“想活下来的话就跟我杀过去!”。

战场之上,说‘给我冲’和‘跟我冲'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战斗力强大将领们都能很快受到麾下士兵信赖,而统帅谋略类型将领的话,必须要经过大量事件证明自己才能受到麾下士兵信赖。

说完后,罗林挤到泰夫身侧与他并排,朝着峡谷深处杀去。

炼狱凶暴鼠这种召唤怪物,如果排除掉腐热症这种杀伤手段的话,正面战斗力连猎犬都不如,只要鼓起勇气,随便一名农夫也能战胜几头,前提条件是不会被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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