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自从被调到九边对付东虏之后,曾认真想过自己将来会是什么死法。
以他有限的想象力,觉得自己最大的可能,就是在跟鞑子的作战中,被骑兵杀了或者干脆是被友军坑了,粮草断绝而死。
但所有的选项中,绝对没有一项,名字叫:被自动步枪打死。
可是手中的鲜血告诉他,人算不如天算!
俗话说的好,骄傲自大,就会yin沟里翻船。
王狗蛋枪口里打出去的子弹,不偏不倚正好击中马芳的脖子,7.62毫米步枪弹的强大威力,瞬间撕开了皮ròu,带出一篷鲜血和碎ròu。
他半个脖子被子弹带到空中,准确无误的打在后面的亲兵脸。
“啊……将军,将军死了!”
冲在最前面的马芳一瞬间落马,亲兵们慌了。
只可惜,恐怖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战马冲锋的巨大惯性,不可能说停下就停下,即使主将战死也是一样。
但密集如雨的子弹可不会答应他们继续前进一步,须臾之间,马芳最宝贝的一百多骑兵就像割韭菜一样,一排排倒下。
这些骑兵都穿得是锁子甲,寻常火器的弹丸根本打不穿。
所以他们在冲锋的时候,即便看到对方手中的火枪,依旧有恃无恐。
直到子弹打在他们身的那一刻,才明白,有时候恐惧也是一种优良的品质。
特别是关乎到自己小命的时候,更应如此!
紧随骑兵脚步的步兵们,惊恐的看着骑兵一个个从马飞落,身体躯干部位出现碗口大的血洞。
战马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每一匹身都血迹斑斑,躺在地抽搐。
第一轮射击,目测干掉敌人绝大部分的骑兵和少数被流弹击中的倒霉步兵。
步兵们看到前方如此血腥惨烈,吓得肝胆俱裂,掉头就跑。
“追,都给我追!”
朱信江大声的喊道!
刚才,绝大部分人都把弹夹打空,可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技术不到家,在如此近距离的范围内,战果很一般。
时间紧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经验去训练士兵,只能以战代练,磨炼这些生瓜蛋子的血性!
长qiang队的一百多号人冲了去,嗷嗷直叫,连带着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的山贼也被激起了血性,一同冲了去。
本以为那qun人已经被吓破了胆,可没曾想,长qiang队的这帮愣头青第一次打仗,根本不懂什么叫做进退有度。
居然被临死反扑的敌人弄出了不小的伤亡,看的朱信江心疼不已。
但战局,依旧掌握在长qiang队的手中。
古代军队之所以容易崩溃,主要是因为缺乏凝聚力,主将一旦身亡,下面必定一盘散沙,然后轻松的被敌人各个击破。
凤台县里的闯军也不例外!
本质,他们还没有脱离农民军的范畴,最大的特点就是毫无组织。
胜利追击的时候一窝蜂,败了更前仆后继逃命。
城内剩下的闯军一看情况不对,打开北城门溜之大吉,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
朱信江以胜利者的姿态进城了!
虽然这里破破烂烂、街道污水横流,街为数不多的行人眼神麻木,如同行尸走ròu。
但毕竟是他在明末打下来的第一份基业,这让他兴奋异常。
在破败不堪的县衙门口,他徒生一股豪气。
王途霸业,从此地开始!
很不幸,这份JiQing没有持续太久。
半个时辰后,长qiang队的一个班长跑过来,气喘吁吁的说道:“大人,凤台县的粮仓、银库都是空的,城里的住户都跑光了,剩下的都是些老弱病残。”
“嗯?”
朱信江很无语,他本来想以此处为基地,招募兵马,以求自壮。
谁知道,连年的战争和苛捐杂税,早就将这个地处偏远的小城弄的十室九空、衰败萧瑟。
看着被各路兵马糟蹋祸害的小城,他沉默了。
坐在县衙大堂【明镜高悬】牌匾下面,朱信江陷入了沉思。
虽然他知道很多很多历史知识,可那也是纸谈兵的东西,真运用到实际来就得麻瓜。
比如,他长这么大,连个小组长都没做过,没有一丁点管理经验。
现在让他管理一个县,哪怕人口只有几万人的小县,也得懵逼。
就在这时,外面的看守大门的人突然来报。
“大人,有个自称凤台县主簿的老头想见您。”
“主簿?”朱信江一愣神,随即想到了自己当前面对的困难,顿时大喜过望。
“快快有请。”
一分钟后,一个身着布袍,戴着襆头的老者踱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