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80、二年7月28日 晴 多歧路,今安在?  宋北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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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戴在口鼻上:“您休息一番,剩下的事由我来。”

“你不怕你爹过来打死你啊?”

“虽千万人吾往矣!”

小宋笑着从水缸中打起水洗了手:“那后头就看你了,你师兄弟可都去为你采牛痘去了,你可莫要让这屋里的人失望。”

“定然不会!”

“那你忙,我走了。”

林公子似乎并未听到宋北云的话,他正专心把一些乳黄色的粉末从黄纸上刮下来放入玻璃瓶之中。

小宋看着他的模样,轻笑一声转身关上了那扇印有医学部大字的门。

说实话,自从工坊成立之后,宋北云对读书人的印象大为改观,环顾工坊之中,最优秀的人才都是那些出身于高门大户、官宦之家的年轻人,他们机敏、果敢、有见识、有学识、好奇、认真、勤奋、好学、知变通,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这才是一副国之栋梁的模样,那一张张稚嫩但浑不怕虎狼的脸蛋,就代表着这个时代还是有救的。他们没有选择像父辈那样苟活在乱世,而是用自己的法子在试图改变这个世界。

就连宋北云都不知道这帮小子身上到底能迸发出怎样的力量。

就如这个牛痘,宋北云当然知道,但他其实并没有打算开始执行免疫学的建设,可偏偏突然有一天,一个名叫林翰的年轻人冲到他的面前,兴奋到手舞足蹈的对他说“宋先生,我见那牧牛之人从不得天花”。

原来种子是真的会发芽的,当合适的环境出现时,科学这枚种子是真的会发芽的!

于是乎,宋北云给他批了地、批了经费,让他有充足的资源去完成他的所思所想。

再之后,这个地方便成了医学院,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就连宋北云都没想到会有许多同好加入这里,陆续成为了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已经从纸上谈兵转化为实际操作,他们不再满足那些文献上的东西,而是开始了一轮又一轮作死之旅。

偷尸体、抓疯狗、养蚊蝇,甚至不惜让自己染上一些离奇的病症来观察病症发展和痊愈的过程。

这种痴迷让宋北云倍感意外,而他能做的就是在这帮年轻人作死的空档里给他们加一道保险,省的他们真去用疯狗咬自己,那玩意……没救的。

如今这帮小子已经开始专攻天花了,他们到处去收集牛痘的脓液,然后结合前人种人痘的经验,打算在一个合适的时候往自己身上种牛痘。

小宋觉得这帮小子已经疯了,但想到时却不由得激动到浑身战栗,因为如果他们成功,人类战胜天花的时间会往前挪七百多年。

这门学科被宋北云命名为全新的“传染病学”,并且单独给划拨出了一个记录者,全程记录他们的实验过程。

当然,这还只是一个区域,几乎在每个区域中都会有这样的书生在闪烁着属于他们的“书生意气”,他们有些的想法真的很单纯,就是为了验证心中的所思所想,那些让他们好奇的东西,他们就要去验证。即便验证的过程很难很苦,但以梦为马,驰骋千里。

不过这些事在他们的父辈眼里都是不入流的、不务正业的甚至是歪门邪道的,但小宋跟他们说并不要在意,因为他们注定是要载入史册的人,他们的功过自有后人分说。

而在他们执行的同时,小宋没三日一次的公开课也是人声鼎沸,因为他教的东西大多光怪陆离,比如他提到过的电,原来那并非雷公电母而是两块云的摩擦。

他不断在把基础的东西教给这些平均年龄不过十七八的少年,剩下的就看这些种子到底能绽放出怎样的花朵了。

在这边热火朝天时,大宋和大辽的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商贸谈判也拉开了序幕。

别看佛宝奴总是会在小宋这里吃各种亏,但面对其他人时,她的智慧可谓是碾压状的,一来一回之下往往就让人无言以对。

第一轮交锋,大宋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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