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已经拔出了短刀。
“果然,刘萧作为一名刺客,会选择晚上行动,这一条规则果然没错。”
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从他们的上方响起,两人抬起头,只见一个男子从屋顶上跳了下来,落在了他们的面前。
两人认出了他的面容,这人就是两前黄昏拦在他们和张志恒路上,要取刘萧首级的那人。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谁知道呢,反正就是一个蒙面人告诉我,只要献上刘萧的头颅,就能获得一大笔赏金,要怪就怪你自己树敌太多吧。”
“但我们现在这是二对一啊,你就这么有自信?”
熊彬摆好架势。
“嗯,在这里解决你们两个,我想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吧。”
“哼,看不起饶家伙。”
熊彬朝那人扔出一把匕首,后者灵巧地躲开,笑道:“这样吧,和你们打,就久违的使出我的看家本领吧。”
那人从怀中掏出一把弹皮弓,两人一愣,不知对方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看来,我的弹弓下,又要再多两条冤魂了啊。”
那人拿出弹珠朝两人射去,弹珠的大连眼珠子的大都没有,加上现在又是夜晚,一片漆黑,根本就看不清对方射出的弹珠在哪。
熊彬只能凭着感觉躲过朝向胸膛的一击,但左臂上却传来一阵剧痛,一颗弹珠嵌进了他的手臂当郑
“明明只是孩子的玩具,被打到竟然会这么疼呀!”
熊彬内心感慨一句,右手挥出一刀,但却砍了个空。
那人躲开刀刃之后,迅速朝熊彬的脑袋射出一发弹珠,后者连忙收回短刀,用刀身弹开弹珠。
那人见一击不中,又连射出数击。
这弹皮弓攻击的频率毫无疑问是远高于弓弩的,眨眼间就已有将近十颗弹珠袭向熊彬。
在这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下,就算是麻雀,恐怕很难全部躲开吧。
当然,熊彬的身形并没有麻雀那般娇灵巧,他只能避开击向要害的弹珠,腰上、大腿上、手臂上又各中一发。
“唔……糟糕……”
熊彬捂着腰连连后退,鲜血从弹孔中流出。
“他这弹弓确实厉害,虽然威力比不上弓箭,但却胜在速度上。”
“哈哈,当然。”
那让意地笑道:“我从就是打弹弓的好手,什么飞鸟走兽我没打过?打个人不就跟玩似的?怎么样?害怕了吗?”
“有意思。”
刘萧嘴角上扬,拿出十字弩,语气中有些兴奋:“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拿弹弓当武器的人呢,不如我们来比比看,看是你的弹弓快,还是我的弩更强。”
“哈哈,很好,我接受你的挑战,来吧,一决胜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