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五月初。
河南南阳府,新野县。
烈日当空。
城北几里外,无数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聚集在此,对近在咫尺的新野县城虎视眈眈。
一顶顶大小不一,破烂不堪的帐篷,乱糟糟的,随处搭建着。
光着屁股的无知孩童有之,拄着棍子的枯瘦老人不少,衣着刚刚遮住隐私部位的妇女则更多。
嘈杂的喧闹声此起彼伏,就如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般,而时不时就会有一口口大锅架在空地上,一股股炊烟袅袅升起。
这般场景,让不远处城头上的守军习以为常,但却将左侧山坡上的一名少年,吓得不轻。
“这…这这应该不是在拍戏吧?”
好半晌,少年的嘴才合拢,揉了揉眼睛道。
下方的帐篷起码有上千顶,群众演员估计不下10万,国内哪个剧组有这么大的屁股?
难道自己真的穿越到了古代?
否则前面那座古城怎么解释?还有那些人的服饰,和一头长发,又怎么解释?
想到这里,朱宇糟糕的心情总算好了不少,甚至还有一点小兴奋。
他今年22岁,本是武汉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晚上出去买宵夜回来时,却不曾想中了特等奖。
也不知是哪个王蛋,将学校附近街道上的一个下水井盖偷走了。
他由于一边吃烧烤,一边玩手机,结果一脚踏了进去。
顿时就感觉掉进了一个无底洞,巨大的拉扯力让他瞬间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发现躺在一片干涸的田地里,漆黑的夜晚,变成了耀眼的白昼。
放眼望去,周围一片荒芜,且死寂。
别说人影,就连植被都稀疏的可怜,而脚下田里的裂缝,更是能塞进一个拳头。
对于这种恶劣又陌生的环境,朱宇并未感到多害怕,但让他怕的是,自己的身体竟然发生了变异。
虽然现在的模样他看不见,可仅凭手脚的粗细,来判断,明显就是一个正在发育的小朋友。
最关键是裤裆里的家伙,也短了一截,细了一圈,和他十二三岁时差不多。
这他娘的还怎么活?
足足指天捶地骂了半个小时,他才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随即就发现,发生变化的不单单只是他的身体和衣物。
连手提袋里的一个玉米和两个红薯也中招了。
明明是烤熟的,此时却像从地里刚挖出来似的,这让他不得不改变一下自己的科学观和神鬼观。
随即,朱宇就找准一个方向,从日头偏东,走到日头偏西,起码有二三十里,可周围的环境依然如故。
正当他打算咬牙,将变异的红薯吃掉,补充一下体力时,耳边却传来隐隐绰绰的呐喊声…
看着下方的场景,小宇同学有些纠结,他很想下去找人询问一下情况。
比如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朝代?
可他这幅打扮,露馅的几率高达百分之百,而这小胳膊小腿的,就是逃跑,风险也是极大。
纠结的不单单只是朱宇。
下方帐篷群中,一座最大的营帐里,上首一名头绑白布,额下留着长长胡须的枯瘦男子,同样纠结不已。
“义父,不能再耽搁了,新野位于南阳和襄阳之间,又无险可守,根本就不适合落脚,还是赶紧退往谷城吧!”
“老四,你知道什么?这里离谷城起码也有两三百里,要是不拿下新野,咱们这七万大军拖家带口的,路上吃什么?”
“义父,孩儿愿带500精兵打头阵,就不信啃不下这新野县城。”
“大哥,咱们现在总共也只剩下2000老兄弟了,要是再有折损,以后怎么办?义父,不能再强攻了呀!”
“放屁,不强攻,难不成还指望那些青壮将城攻下来?”
“可是…”
“啪!够了,都给老子闭嘴。”
头绑白布的枯瘦男,看着下面自己的两个义子吵成一团,额头又隐隐作痛,顿时烦躁的一拍桌子大吼道。
众人赶紧闭嘴,一时间偌大的营帐里,落针可闻。
上首的男子,是明末农民起义军中的一名重要首领,名叫张献忠,外号大王。
而刚刚争吵的两名少年,则是他四位义子中的老大孙可望,和老四李定国,当然如今两人都跟着义父姓张。
张献忠沉默了半晌,才开口道:
“老大和老四说的都有道理,新野确实是死地,但老兄弟也不能再折损了,所以还得让那些青壮继续去攻城,而且天黑之前必须拿下。”
“义父,那些青壮才刚加入不久,又两天没吃东西了,继续让他们攻城,不是逼他们去送死吗?”
李定国犹豫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