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让两个毫无关联的人联系在了一起,此后数年,今后的人生,再也忘不掉,成为记忆中的一个伤疤,痛并快乐着。
爱情其实是最不可理喻的一件事情,因为,它根本没有什么预兆,我们总是能在那么多的人中找到一个属于我们自己认为对的人,无关权钱,也无关容颜,我们还尚未识别那些社会上带来的复杂性质。
就一眼,定论一切。
不顾一切,拼尽全力,以及嘴里喃喃的思念,我们执着于自己所认为对的,把它归诸于命运,也对,也不对。
我们相信自己看到的,相信以后的以后再也不会遇到这样的,错过即是永恒,心里的称会把它与那些重复出现于生命中的东西区分。
一眼万年,爱情其实就是遇见,没有安排,也没有彩排,在第一眼看到时就已经决定,被命运既定。
所有的一切在终点时都是相通的,也是相同的,大道至简,或许也有这个解释吧。
就像,曹云再看到连仲的第一个身影时,伸出援手,连仲在听到曹云的而第一个回答时把他当做自己苦苦寻找了了一生的继承人。
在茫茫的人海中遇到一个人,简单,也不简单。
有些命运像是安排,也像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