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人头(首级),也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这是一种奖励军功、鼓励杀敌求胜的军功爵禄制度。
嬴超规定:战时,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披甲勇士,一般为军中精锐前锋)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两个可获得二级爵位,可得田二顷,宅两处,和仆人两个。斩获敌人甲士首级六个,可获得三级爵位,之后的爵位等级的二倍为所需人头数。。。爵位等级,对应田,宅和仆人个数。。。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级爵位,有食邑户数,得食租税,可世袭。
嬴超还对军队编制进行了改革:无论步兵,骑兵,还是战车兵,编制都分为六级,即: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夫长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千夫长一人。其中,千夫长,已属中级军官。
嬴超的军队改革:使庶民和奴隶都可参军,都可以用军功获得爵位,地位。这在当时战争主要靠贵族的时代,是一个巨大的变革,使秦军迅速成为虎狼之师。
秦国在关中西部终于扎下了根基,成为一方有实力的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