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偶像  共度红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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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华是无可争议的有钱人,身边无端的又添了一个郝善这样R国第一监狱很能打的人,心甘情愿的做奴才,可谓权钱兼备。郑春华又温文尔雅,不喜欢暴力,所以他们的狱中的生活是友善的,和谐的,以至于在这段时间里狱警的工作都觉得轻松了很多。

时间永远都是最好的证明,郝善的真情也很容易被春华认可,日子久了,两人的感情的确很深。郑春华对郝善的好感也与日俱增,不单单把他看做朋友,更像自己的亲人,平日里就如同对自己亲弟弟一样约束他,爱护他,教导他。

郝善结识了郑春华以后,才深知自己曾经四十多年的岁月的确是虚度了,不懂得生命的意义,不了解人生的哲理。因为郑哥几乎每天都和他授知识讲哲理,而他听得陶醉入心。随着新知识新思想的不断摄入,郝善不但成为了一个有梦想的人,思想也达到了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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