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言:春宵一刻值千金。
迎娶美娇娘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这种开心,甚至被后人总结为人生的四大喜事之一,即洞房花烛夜。
屋里很安静,穿着一身红衣,盖着红盖头的淳于缇萦正小鹿乱撞的摩挲着手指。
一想起今日晌午,秦伶老母送给她的那本《春图集》,淳于缇萦就觉得面红耳赤。
祖父他们不知道从哪确认的消息,说约翰所在的尤里乌斯氏族确实是个长寿家族,而约翰所言自己是海外张家的消息便也确实可信,最终决定让自己与他结亲。
其实淳于缇萦内心是欣喜的,约翰虽然长着一副外邦人的模样,可却不丑,甚至可以说很帅气。
而且他说话谈吐,对中原之地颇为了解,他不仅通晓时政历史,还会吟唱风雅颂,更是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再加上他身上所散发的一股独特的气质,都令淳于缇萦心生爱慕。
未曾想,竟然和他有缘结为夫妻。
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同样穿着一身红色汉式礼服的易承走进了屋子。
桌案上摆放着两根红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
因为有仪式安排,所以易承没喝多少酒,此刻他还是比较清醒。
看着洞房花烛上那轻轻悦动的火苗,他的思绪忽然想起曾经的那些过往。
当年自己重生为李长安一世,也是在这骊山宫,也是这般洞房的布景,那时的沈青婉也是如同仙子一般美貌出尘。
可百余年过去,尘归尘,土归土,繁华落尽,李家虽在,可自己却又是孤身一人在这世间闯荡。
再往前回忆,还有当年与墨子祁结亲时的点点滴滴也浮现在眼前,那时墨子祁的一颦一笑,一眸一见,都是易承美好的回忆。
不过回忆终究还是回忆,多年过去,已经有些模糊。
人总要往前看,生活也总要往前走。
来过,爱过,便已足够。
易承绕过屏风,就看到卧房的红床喜被上,坐着一名身穿红衣,戴着红盖头的女子。
这便是他这辈子的媳妇淳于缇萦了。
缇萦是个好姑娘,不同于墨子祁的古灵精怪、沈青婉的温婉贤淑,缇萦有种独特的灵性,她虽然性格也偏温和,但也有刚正的一面。
从第一次见她时,她为父亲发声,再到愿意求见汉文帝,愿意以身救父的胆气,她身上一些独特的气质也很令易承欣赏。
走到淳于缇萦身旁,易承轻轻掀开了淳于缇萦的红盖头。
一张娇艳欲滴的小脸就红扑扑的出现在易承面前。
倾城佳人,明眸流转,皓齿嫣然,顾盼生辉。
十六岁的少女,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她的脸蛋就如同熟透的粉色桃子,忽闪的大眼睛里满是紧张,微微抿起的嘴唇,令人见了都心生爱怜之意。
易承也坐到了床边,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坐着,都没有说话。
“真不敢相信,我竟然能娶你呢,缇萦。”还是易承率先打破沉默,只是缓缓伸出手,牵住了淳于缇萦的手。
双手触碰的瞬间,淳于缇萦像是触电般抖了一下,可还是没有拒绝易承的牵手,将小手缓缓顺着易承的意思十指相扣。
“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新娘了,这五年里我会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
虽然没听懂易承说五年是什么意思,淳于缇萦还是羞赧地点头轻嗯了一声...
......
翌日,还是易承先走出房门。
待他一出来,桃夭和灼华就风风火火地进屋收拾,她们两个小妮现在成了淳于缇萦的嫁妆,连带着女主人缇萦也一起服侍。
昨天夜里,易承可算是把淳于缇萦给折腾惨了,自己这副身体年轻力壮,正是精力无限的时候,主要还是憋的时间久了,特别是看到落红之后,更是让易承兴奋非常。
即便自己思想上能控制身体,但食色性也,这种生物本能还是让易承狠狠地发泄了一通。
好在自己还是照顾缇萦是第一次,收了些力气。
缇萦今天是下不了床了,初为人妇,大家也都心照不宣的进屋照顾。
人逢喜事精神爽,易承在院子里踱步晃悠,心中谋划着接下来五年的计划。
既然和缇萦结亲了,那自己和骊山宫也算是亲家,易承想通过这层关系再重新了解一下骊山宫。
即便是自己重生为李长安那一世,和沈青婉做了二十六年的夫妻,骊山宫都有许多秘密瞒着自己,直到自己在百年后重生回来,才发觉这其中的蹊跷。
易承觉得通过骊山宫,自己应该也能更深入的了解一些张家那个神秘家族的秘辛往事。
这一次自己滞留长安,表哥大西庇阿给自己留下了一大笔钱,用于自己在大汉朝的打点安排。
这些钱,易承决定要利用起来,不说当个长安首富,至少也要成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