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能再等下去了,他立马起身,带上锁匙,关门出走。
阳光还蛮强烈的,还是有点热。但他顾不上那么多,就往一边的道路去散步。他想认识地方,就得到处去走走看看。他记得他和贝贝走过的路,就再次沿着那条路走下去。
到了一所学校的大门,他就记得是从这道路往下走。他只想走走看看,并不想去河边。周围全部都是商铺,但很少人进去购买东西。
建筑挡住了阳光,照不到他,他就不觉得热,因此越走越远。
以他的记忆力,记住路是没有问题的,再说还有手机上的高德地图。他边走边看,记住每条道路。
天色暗下来了,看地面的阴影就知道。他认识了几条道路,能从一学院走到河边。
他走着走着,就发觉贝贝说的话是对的,这座城市不大。
天快要黑了,地面已没有阳光。
他熟记去河边的路,就返回来。此时,他走了一个半小时,再走回去就是一个半小时,刚好到吃饭的时候。
没想到的是,他走回来比去的时候还少,只用了一个小时。
他要去那家人多的餐厅吃盖饭,因为做的菜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