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奴!那都是些非常漂亮的又非常年轻的女子,不如你们掳来做自己的女人,再给你们生很多孩子!”
“如果让大王知道是咱们兄弟夺了银堡,我们都会成为英雄。想象十二年前的阿里克,我们会和他一样。”
罗斯军这边热热闹闹地搞动员大会,也吸引来一批同盟军的战士。这些人决意不听自己村庄首领的指挥,执意要求直接参战协助罗斯正规军。来者人数不少,占有全部一千余人中的五分之一,有二百人决定一改之前的计划执意蹚浑水。
菲克斯知道这群家伙就是一群战场混子,罗斯军一旦破城,这群家伙就尾随入城打劫。就是这群人把昔日的贸易伙伴堂而皇之当猪宰,这种事情菲斯克其实不耻,但对自己的行动是有益的兵力补充。
正所谓战端一开计划作废一半,尤其是两天有余的降雨大大打乱了菲斯克的计划,而他觉察到敌人羸弱后就不想再拖延。
即便强攻会导致一些兄弟战死。
但是那些守军已经撩开袍子恶意嘲讽了,加之破城的荣誉诱惑着大家,如今谁会顾忌自己的生死呢?呸!若是怕死就不配做大王的常备军。
这群年轻的后生仔简直如十二年前的那群年轻的罗斯部族战士一样。十二年改变了很多,昔日年轻战士变成第一旗队战斗极为丰富的老兵,昔日年幼的孩子决意复刻辉煌。
一棵松树轰然倒塌,它被锯子、斧头硬生生做出一个尖锥,缆绳捆扎它,使得整个圆木可以被一群战士肩扛木杆整体抬起来。此乃简易的攻城锤,就用它撞垮围墙。还是考虑到敌人从天而上的进攻,一些缴获的小渔船被拆掉,大量木料拼凑成巨大的盾,足以多人共同举过头顶扛住从天而降的石头。
因为他们是常备军!罗斯军过去十多年对外战争的经验,他们必须学习一番。
菲斯克对此绝非门外汉,他参与过一些城市攻坚战,对于攻破围墙他很有心得。
银堡应该被攻破,菲斯克倒是做了两手准备。
大清早,一艘缴获的长船安排上十名战士,再搭配二十名韦克舍同盟战士,桅杆挂上罗斯旗帜,离开了营地向着正南方的海洋漂去。
抽签决定拿十个兄弟脱离今日的大战而是去博恩霍尔姆岛“摇人”,中签的人真是倒了大霉,偏偏是自己抽中了最短的那根树枝就只能感慨这就是神的命运。
这艘长船的离开并未被银堡守军注视,因为大量船只已经进入海洋,那些船只清一色挂着罗斯的旗帜,他们拖网捕捞又是钓鱼,还有很多人猖狂的在岸上煮海水制盐以及修补渔网,明明是外来者俨然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地盘,这场面气得守军牙根痒痒。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他们倍感害怕了。
没有人注意到一条长船划着大桨快速南下,从菲斯克现在的营地到博恩霍尔姆岛的最北端,直线距离仅有八十公里。
理论上他们犯不着一直航行八十公里才与那边活动的友军斯普尤特的船只相遇,晴朗的日子站在岛上的高处四目远眺,是可以单纯靠肉眼看到约莫二十海里外的船只的。
既然已经决意强攻,菲斯克无意再去和斯普尤特分享攻破银堡的光荣,甚至于他也不能完全确定作为御用皇家海盗的那个家伙是否放弃快乐打劫的生活,帮助罗斯偏师北上攻击堡垒。因为菲斯克知道,斯普尤特以及同盟的落魄丹麦贵族拉格纳正在博恩霍尔姆岛积蓄力量,他们首先听从国王留里克的命令,自己就是一介二十岁出头的小子,不一定请得动他们。
有大量不参战的韦克舍同盟军摇旗呐喊,有二百名愿意参战的同盟军战士跟着正规军前进准备趁火打劫,菲斯克的军队则排出大场面!
他们的衣服已经洗干净,白色的缝合有蓝纹的战袍在墨绿色的大地实在扎眼。
军队被分成三部分,步兵、骑兵和攻城兵。当下只有一百骑兵被安置在后卫,计划是打开坡口骑兵冲入砍杀。两百名步兵是弓弩手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剑盾手,他们是破城后首先投入厮杀的部队。
攻城兵是最特别的,他们也有一百人,各个背着圆盾和剑,铁皮盔因为装饰着熊皮显得很怪异。
三十人合理扛着砍好的圆木,其余七十人两人一组,举着就地取材制作的防箭防石盾。
按照菲斯克的计划,他只要撞毁城门就取得一半胜利,接下来就只是军队的乱杀。
战士们已经做好准备,他骑着马拔出钢剑直至前方:“罗斯人!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