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觉得尴尬。
阿里克无视迎来围观的耶尔马伦民众,他骑上骏马扯着嗓门训话。
“兄弟们!战争已经开始了!只要我们向南就能遇到敌人。你们看到了的任何村庄,那里的人都是敌人!我要你们劫掠他们,杀死反抗者,夺了他们的女人,夺了他们的财富。这一战你们会得到奴隶,是继续做奴隶还是作为新的妻子,全凭你们个人的意愿。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听从我双剑阿里克的号令进攻!”
阿里克又说了很多,实际就是复述自己国王弟弟的主张。
杀戮是必须的,罗斯当按照自古以来的策略突袭敌人,这所谓策略也充斥着野蛮的残酷。
“他们要杀男留女,像我一样将高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死?”贝雅希尔听着同族骑奴的翻译不由感慨。
做了下级军官的骑奴对小公主保持着骨子里的敬意,一人解释:“罗斯人做得会比我们更疯狂。”
“如何?”
“他们一个男人也不要。任何的男人”
骑奴没有再说下去,贝雅希尔已完全清楚,“啊。他们的策略是斩草除根。他们都很高大,西方世界的战斗都是这样的?”
感慨归感慨,贝雅希尔获悉自己顶多在这个罗斯王国的西方最南端的村长逗留一个白天,她需要关注的是整顿自己的武器装备,然后随军突击。
今夜,朗斯托尔履行了他许诺,一批燕麦和几头宰杀后的老牛,以及新捕的欧鲈,作为犒劳赠予罗斯军队。而他自己的军队也在大快朵颐,为即将开始的征战做准备。
登陆后,第二天,大军全体休整。
罗斯军队来了,担忧袭扰的耶尔马伦人高兴的发现那些人老老实实在村外扎营,他们甚至没有干扰正常的春耕。
荒芜的大地变得不一般,大量青草卯足了劲钻出来,而骏马很喜欢啃食这细嫩美味的草芽。
马匹被好好饲喂一番,耶尔马伦人看得啧啧称奇,罗斯人不止是骑马,还给予马匹大量的洒了盐的煮熟燕麦。
罗斯士兵的营地看起来很有秩序,他们忙着吃饭养精蓄锐,似乎对村庄毫无意图。因为罗斯保持着最基本的纪律,人人都不想对同盟军不利,就是担心时候国王的制裁。纪律是一方面,若是因为给养问题骚扰本地的耶尔马伦人也毫无必要,罗斯军带足了给养,吃喝方面也比本地人好。
当天傍晚,围绕着一团篝火,将领们召开一场军事会议。
阿里克作为军队统帅,决定就陆路部队再进行一次分兵。
“我意已决,若是靠着两条腿一路向南,我的速度定然慢过国王。我要亲自率领骑兵南下,先针对一个敌人取得首场胜利。”
朗斯托尔大吃一惊:“兄弟,你若是如此决意,你的步兵怎么办?”
“这不是还有你吗?我的步兵有自己的指挥官,他们本就可以自成一体,只是单纯速度太慢了。你带着你的军队,我的两个旗队与你结伴而行。你甚至可以暂时领导我的人,这可是很光荣的事。”
光荣?哪里是光荣。朗斯托尔有自知之明,他不可能真的领导两个罗斯旗队,充其量自己带着部众是罗斯旗队向导罢了。
他不得不感慨这个阿里克真是一介莽夫,倒也不得不承认,单以骑兵的兵力就超越耶尔马伦兵力,阿里克有莽的资本。
“所以你要给我几个向导,助我快速推进。”阿里克命令道。
“好吧。既然你如此坚定。”
新的一天,晨露未消,耶尔马伦湖弥漫着潮湿的薄雾。
士兵们浑身都觉得湿漉,阿里克的头发也被这露水浸湿。西方世界的潮湿着实令贝雅希尔有些不适,不过考虑到今天就是骑兵出征日,她的心思全然放在行军上。
已经没时间再来一次阅兵,骑兵们开始集结,他们引起的骚动引得全军苏醒。
昨晚战士们就做好了准备,现在只需再吃好一顿饭即可进攻了。
还是在做完,阿里克对内进行一番调度,他任命两个旗队中的一位百夫长暂领旗队长的职责,之后接受耶尔马伦公爵朗斯托尔作为向导进军。
阿里克的举措让一些老家伙想到了十年前的哥特兰岛往事,彼时阿里克才二十岁,就是带着五十人以斥候的身份武装探险,结果却莽得硬闯哥特兰军队,带着复仇心与之搏杀,落得败走的倒霉结局。那时候的阿里克的受挫在于兵力太少,现在这家伙有三百骑兵,更有骑兵专家的佩切涅格人助阵,这就可以一路莽到底了。
第一旗队的战士们都信任自己的老大,第六旗队的战士清一色年轻的崽子,无人质疑阿里克。
固然是莽夫心理上了头,没有人觉得阿里克是鲁莽的,而是纷纷赞誉此乃勇士行为。
骑兵整顿完毕,太阳的金光照得世界一片圣洁,伴随着晨雾,这片湖区如同神话圣域,就仿佛即将有精灵从森林和湖水里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