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你们不去攻击宿敌丹麦,如何跑到法兰克人的领地打劫?”
“我不是罗斯首领。”
“你?竟不是?”
阿里克笑了,微笑中透露着一丝酸楚。谁人不想做整个罗斯的王公,奈何自己不是被神选中的人,更没有治理大国的能力。自己不过是一介莽夫罢了。
“罗斯公国的王公是留里克,我乃王公的兄长。罗斯王公得到了奥丁大神的庇佑和恩惠,所以我们整个罗斯部族,以及所有投靠罗斯接受统治的部族都得到了好处。”
拉格纳面不改色叙述道:“的确,真的北方勇士都是金发的,你们的队伍里明显还有很多黑发人员,本该做奴隶的芬兰人都成了战士。所以有传说罗斯人征服了东方之地都是真的?”
话语带着一些侵略性,完全是他不知道耶夫洛的身份。
如此,耶夫洛可要昂首摆起谱来:“你!丹麦人拉格纳根本不知我高贵的身份。”
“你?你有何高贵?我的朋友”
“你叫我朋友?也许我们有今日和平的相会,未来可以做朋友。我乃芬兰伯爵耶夫洛,效忠于罗斯王公。我的部众有超过三万人,即便在你看来或许是弱旅,我的确能召集一万名芬兰战士。我们芬兰人不善于缠斗,最善射箭。与罗斯人联合,我们已经富强。这一次我可是奉王公的命令讨伐法兰克人”
耶夫洛好生炫耀了一番,罢了阿里克又卖弄起自己的功绩。就必须指出自己的怨恨,以及年仅十九岁就带着四百勇士向恶敌复仇并取得大胜的事例。
作为绝对的强者,罗斯军很愿意炫耀一番自己的丰功伟绩,一来是心理上的自我满足,二来是对听众的震慑。
北欧的社群文化有着这方面的传统,一个勇士应该向客人展示一番自己的功绩,很多时候便自取五花八门的绰号,在性质上就是荣誉称号,没给绰号都直指一个功绩,是可以畅谈个三天三夜。
拉格纳颇为诧异,过往他只能从一群失败者嘴里获悉罗斯人的只言片语的描述,这番由罗斯军队的高级人员自述一番,他确信得到了最为准确的信息。合着罗斯人过去所经历的战斗,与自己对战争的认知根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罗斯人总是尽量选择大规模的决战,一旦打起来,双方的兵力总是逼近一万人。他们自称罗斯军队这些年杀死的敌方战士可能有五万人,即便这个数字有水分,就是杀死一万人也是不得了的凶狠。
他记忆力唯一的大决战,便是自己以丹麦联军一员的身份,带领二百最精锐战士巧合性地与斯韦阿兰王奥列金遭遇,血战之后砍了那人的狗头获得大大的功绩。
他本不愿重点提及这事,就是考虑罗斯与斯韦阿兰关系极为紧密,说出来或能激怒他们。但罗斯人已经在吹捧他们杀死了那个主导对斯韦阿兰反攻战的旧丹麦王哈夫根,把“杀死奥列金”拎出来实为以牙还牙。
奇妙的是罗斯人的态度清一色的暧昧。
瞅瞅阿里克的表情,非凡没有愤怒,反而露出赞誉的笑容:“奥丁不喜欢撒谎的勇士,这个玩笑你开不起,我相信是你杀了奥列金。很好!我早就看那个男人不顺眼,恨不得亲手杀之!如今我们和斯韦阿兰已经毫无关系,他们被你们丹麦人杀得大败亏输,如今已经没有能力与我们罗斯公国争夺北波罗的海的权势。所以你们呢?你的部族分明是在流亡。”
罗斯人阿里克是一代贵族,其人尽说些交心之语,站在拉格纳的立场他也不好再藏着掖着。
拉格纳狠狠心干脆实话实话,可这一开口所描述的内容就是阿里克等为所未闻的。
原来,当丹麦与法兰克在石勒苏益格长城附近大打出手的背后,拉格纳早就带着族人们趁乱进入法兰克境内抢劫。抢掠发财是一个目的,开辟新战场战略报复才是最大的理由。
奈何一度强硬的新丹麦王霍里克突然怂了,按照拉格纳不客气又添油加醋的描述,情况是这样的。
“霍里克本就是一条法兰克贵族养的猎犬,后来此犬决定重新做人引得狗主不满。此狗一度反击,终究还是重新做一条好狗。我听说,那个男人脱掉了战袍,如同拔干净毛的野猪,跪在法兰克大贵族脚边,亲吻其脚趾。甚至还祈求宽恕,哪怕是做一介阉人以求赎罪,只要能继续做法兰克统治下的丹麦贵族”
仅仅是拉格纳这么说,听着就浑身难受。阿里克浑身汗毛直立,接着怒火中烧。最愤怒的当属蓝狐,他干脆破口大骂:“恶棍!杀我的人,摧毁我都的商铺,明明悍勇,居然还以这样的方式投降法兰克!”
蓝狐如此一说,立刻引得拉格纳的注意。这一来二去拉格纳也算大吃一惊,因为过去和平的日子,“石墙”部族的确在海泽比买到一些物美价廉的铁器与一批优质皮革。有传言说商铺主人就是罗斯人,自由的海泽比无人关心这个,得了好货的拉格纳部众明有怀疑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想不到,自己面前坐着的就是商铺老板!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