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谨慎的露出两只眼睛,目瞪口呆的看着渔民们的落荒而逃,紧接着,那些烈火中窜出来的海岛开始直奔自己的城堡。
此时此刻,奥克森是多么渴望,抱着自己的全部财宝,拉着妻妾和孩子,以某种特殊又绝对安全的方式逃之夭夭。
“该死,早知道我就该修一个地道。”他暗自叫骂自己的愚蠢。
事到如今,自己休想体面的逃走,他非常笃定的认为,海盗们就是为了要钱。
事实已经非常明白了,海盗就是盯上了城堡的金银。
奥克森的卫队长奥肯斯坦亦是站在城头,这个光头又蓄着大胡子的丹麦人,望着火光冲天的景象,依旧摆着一副淡定从容的脸面对自己的金主。
“大人,你在害怕?”
奥肯斯坦轻轻触碰奥克森,惊得这位仍然穿着貂皮大衣的肥硕男人惊恐颤抖。
“啊!你……你别碰我!”
“大人,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拼死一战。你不要有什么幻想,我和我的兄弟们会保证你的安全。”
听到这话,惊恐的奥克森只觉得眼前的男人就像是天神下凡,让人安心。
“你们……你们能打退这些敌人?你看,那些渔民都逃跑了。”
“让那些懦夫滚蛋吧。一个连自己妻儿都不能保护的男人,他们逃到别的地方也是变成别人的奴隶。但是我们,我们宁愿战死,绝不做懦夫。”
刚刚的战斗奥克森完全目睹,突袭的海盗的确非常凶残。
城堡还有一圈石墙做屏障,麾下仍有六十名只听命于自己的卫队士兵,奥克森面前感觉一丝安慰。
不过,奥肯斯坦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大人,兄弟们愿意为你奋战,你仍要付出一些代价。”
“代价?快说,只要保住……只要保住我的命!”
“我们要金子。”奥肯斯坦言简意赅。
“金子?可是……”关键时刻,爱财的奥克森犹豫了。他看着卫队长的双眼,一时间患得患失。
奥肯斯坦仿佛一开始就知晓金主的犹豫,他依旧木着一张严肃的脸,粗糙的大手指着蜂拥而来的敌人:“你喜欢金子,我们也喜欢,还有他们,这些海盗更加喜欢。他们攻进来就要了你的命,抢走你的全部,我们只要一部分,之后我们仍然你是部下。到了这个时候,你指望一个银币不给,就让我们六十个敌人为你拼命?”
一瞬间,奥克森开了窍。
“好!我给!我给你们每个人十个金币!”
“仅仅十个?给我们每人三十个,否则,我不能保证所有人会奋战到底!”
“好。”眼看着敌人已经要爬墙了,奥克森咬了咬牙,“我给你们每个人四十个金币,只要能杀退这些敌人,一切好说。”
这片海域,很多时候雇佣兵和海盗就是完全一样的存在。
不同于海盗,给有钱的金主当佣兵,拿着定期的工资,比做海盗看似更加稳定罢了。不过一旦发现缺乏防备的大户,雇佣兵突然化身海盗抢掠一下,何乐不为呢?
所以,光头的奥肯斯坦年轻时没少砍过人,而今年纪大了,继续做海盗风险太大。为了利益最大化,以“丰富的砍杀经验”做个人的最大卖点,充当富商的佣兵队长,拿着稳定的财富和一大群女人厮混,人生何其快哉。
就是但凡这一行,往往会有一个战死的结局。
奥肯斯坦不求终老,过一天舒坦一天,最后带着一大笔财富在轰轰烈烈中战死,就是一个美好的归宿。
奥肯斯坦勒令四个武士:“你们几个把大人护送会石室好生保护。其他的兄弟们,让我们把这群海盗杀退!千万不能让他们上城墙!”
倘若换了一个阵营,奥肯斯坦完全是一名不错的军事将领。
可能这就是人各有志吧。
假如又一种可能,他划着一叶扁舟一路北上,隐藏自己的身份去做一个罗斯人。凭借其优秀的砍杀经验,于罗斯部族仍有一个不错的立足之地。因为各个维京系部族都崇拜战士!
奥肯斯坦从没有这个念想,他年轻人砍得最多的就是斯韦阿兰的那群部族联盟,这群杀来的海岛就是海对岸联盟的疯狗。
五十多名卫兵带着各自的武器冲向罗斯人攻击的城墙。他们装备最多的也是木盾、斧头和铁剑,一部分也带着短矛。
卫兵中也有五名弓箭手,手持橡木做的单体弓,性能嘛非常一般。
罗斯人稍稍有所不同,他们带着一些钢剑,弓手的数量多达二十名。
相比于开始尝试爬墙的人们,罗斯人的工兵率先发难!
“兄弟们!搭箭!记住我们的计划,不要伤到爬墙兄弟!”一名猎人把他的十九名同行组织起来,现在他们自发的在人群后方组织起支援力量。
指望弓兵给予敌人沉痛打击?实在不要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