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
我看见它长大了,却骨瘦嶙峋依旧散发比尸体还恶臭的气味。
我抱着它哭啊,一直哭。
它摇着尾巴还记得我,一直用流着绿脓的鼻子蹭我。
我爸和叔己在那看,看了一会。
把哭着的我拉走,怕我给染上狗病。
他们一直在思考,他们一直在思考。
后面叔己骑上摩托车,用尿素袋把它再丢更远的地方。
它没再回来了。
后面那只波波,光伯送的北京犬。
特别凶特别凶。
我跟它玩了一个多学期,它才不会看见我就发出低吼,和咬人。
极其聪明,我爸妈都出奇觉得这狗成精了。
给它洗澡会享受的眯眼,洗完一面自己转身洗另一边。
它来的时候还有狗衣服,和狗身份证。
我当时活了十一年,第一次知道狗也有身份证。
每次给它穿完衣服,牵它去遛弯。
它那趾高气扬嘚瑟其他懵逼土狗的样子,把我都看的一愣一愣的。
后面它不用牵绳也知道回家。
过了两个冬天,在我们这长腿的凳子不吃,有翅膀苍蝇不吃的地方。
冬天的街上就根本看不见一只流浪狗,你懂我意思不。
它这样天天去跑都能活到每天准时回家。
我妈说这狗特别聪明,根本不用担心它给别人抓来吃掉。
后面它死了。
生了两胎的小狗,都是流产。
它死在高速公路上,那地方我看去就见一地碾平的白毛,染上一片片红色,依稀看见一条狗腿。
我妈两天没见到它,看见高速公路。
眼红红的说可惜了。
我爸妈不喜欢给狗取名字,他们养狗是为了看家。
狗也知道自己责任,他们对衣食足而知感恩。
我爸妈他们最怕和这些畜生一起生活久了,会有感情。
但不可能把它当成人,亲人这么重要的对待,它只是狗。
所以到时不得不丢弃,自己会难过。
就这样我们家养了很多狗,养的很随便。
得病死的,给毒的,给偷的,不知道给偷给杀的,很多。
16年,家里来只金毛。
纯种金毛,原主人是开工厂的老板。
厂倒闭了,狗就送给我爸了,顺便送了袋狗粮。
我辍学回家见着它吓一跳。
见它这么大只,跟土狗玩惯的我,第一时间怕它咬我。
这傻子却摇着尾巴走过来舔我。
它对陌生人没有一点恶意和害怕。
只有阳光。
它咧着大嘴对我笑着摇尾巴。
我摸了摸它脑袋
“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傻的狗。”
我对它说。
我爸是个很喜新厌旧的人。
开始会很照顾它,惊叫它金毛,然后给外人炫耀,说这狗市场卖至少两三万,靠它外表获得外人赞叹有这么好的纯种狗就特别开心。
我可就觉得这狗傻。
纯种狗好傻。
它不像土狗一样,我端碗在门口蹲着吃饭。
土狗会小心翼翼看着我,慢慢挪到站在我面前可爱的吧咋大眼睛,看着我碗里的肉,然后一动不动,故意伸出舌头舔口水。
它就看着我,不敢对进食的主人太靠近。
等我夹起肉给它,它伸头想吃又缩回去。
等我放地上,才会去吃。
它怕弄脏我筷子,我放手里,也会慢慢咬起,怕牙齿划伤我的手。
而金毛这孙子,我还没蹲下。
它能飞过来,一口咬向我碗里的肉。
给它洗澡,它以为我跟它玩,把狗链绕我身上几圈,看见水管的水就跑过去咬水。
不喜欢被人牵,它会跳起来把绳子咬住抢走,自己给自己遛弯。
横冲直撞,对房东的散养鸡追了一下午。
又挑食。
当我爸不太喜欢这个傻大个,吃的又多,又不听命令,老是咬断链子乱跑,天天见个蝴蝶都会狂吠。
我爸把它栓在仓库的废厕所里。
里面阴暗潮湿,它在那生活了一年。
从刚来我家时候,一身油亮金黄的毛发,到后来一身虱子球结,毛发灰暗散发恶臭。
它从干净的狗屋和草坪随便玩耍,到后来只有一条狗链的活动范围,每天睡在自己屎尿中。
每天准时的狗粮和罐头,到看心情才从猪脚饭店提来的涝水桶充饥。
我那一年的时间一直在写小说和堕落。
我写的丧心病狂,拼命写。
但依旧惨不忍睹,终究还是个玩弄极差文笔的废人。
我不承认自己是这样,我不是个连小白文都不会写的,还以为自己才华横溢的井底之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