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九章  我只是遗体接运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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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

我看见它长大了,却骨瘦嶙峋依旧散发比尸体还恶臭的气味。

我抱着它哭啊,一直哭。

它摇着尾巴还记得我,一直用流着绿脓的鼻子蹭我。

我爸和叔己在那看,看了一会。

把哭着的我拉走,怕我给染上狗病。

他们一直在思考,他们一直在思考。

后面叔己骑上摩托车,用尿素袋把它再丢更远的地方。

它没再回来了。

后面那只波波,光伯送的北京犬。

特别凶特别凶。

我跟它玩了一个多学期,它才不会看见我就发出低吼,和咬人。

极其聪明,我爸妈都出奇觉得这狗成精了。

给它洗澡会享受的眯眼,洗完一面自己转身洗另一边。

它来的时候还有狗衣服,和狗身份证。

我当时活了十一年,第一次知道狗也有身份证。

每次给它穿完衣服,牵它去遛弯。

它那趾高气扬嘚瑟其他懵逼土狗的样子,把我都看的一愣一愣的。

后面它不用牵绳也知道回家。

过了两个冬天,在我们这长腿的凳子不吃,有翅膀苍蝇不吃的地方。

冬天的街上就根本看不见一只流浪狗,你懂我意思不。

它这样天天去跑都能活到每天准时回家。

我妈说这狗特别聪明,根本不用担心它给别人抓来吃掉。

后面它死了。

生了两胎的小狗,都是流产。

它死在高速公路上,那地方我看去就见一地碾平的白毛,染上一片片红色,依稀看见一条狗腿。

我妈两天没见到它,看见高速公路。

眼红红的说可惜了。

我爸妈不喜欢给狗取名字,他们养狗是为了看家。

狗也知道自己责任,他们对衣食足而知感恩。

我爸妈他们最怕和这些畜生一起生活久了,会有感情。

但不可能把它当成人,亲人这么重要的对待,它只是狗。

所以到时不得不丢弃,自己会难过。

就这样我们家养了很多狗,养的很随便。

得病死的,给毒的,给偷的,不知道给偷给杀的,很多。

16年,家里来只金毛。

纯种金毛,原主人是开工厂的老板。

厂倒闭了,狗就送给我爸了,顺便送了袋狗粮。

我辍学回家见着它吓一跳。

见它这么大只,跟土狗玩惯的我,第一时间怕它咬我。

这傻子却摇着尾巴走过来舔我。

它对陌生人没有一点恶意和害怕。

只有阳光。

它咧着大嘴对我笑着摇尾巴。

我摸了摸它脑袋

“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傻的狗。”

我对它说。

我爸是个很喜新厌旧的人。

开始会很照顾它,惊叫它金毛,然后给外人炫耀,说这狗市场卖至少两三万,靠它外表获得外人赞叹有这么好的纯种狗就特别开心。

我可就觉得这狗傻。

纯种狗好傻。

它不像土狗一样,我端碗在门口蹲着吃饭。

土狗会小心翼翼看着我,慢慢挪到站在我面前可爱的吧咋大眼睛,看着我碗里的肉,然后一动不动,故意伸出舌头舔口水。

它就看着我,不敢对进食的主人太靠近。

等我夹起肉给它,它伸头想吃又缩回去。

等我放地上,才会去吃。

它怕弄脏我筷子,我放手里,也会慢慢咬起,怕牙齿划伤我的手。

而金毛这孙子,我还没蹲下。

它能飞过来,一口咬向我碗里的肉。

给它洗澡,它以为我跟它玩,把狗链绕我身上几圈,看见水管的水就跑过去咬水。

不喜欢被人牵,它会跳起来把绳子咬住抢走,自己给自己遛弯。

横冲直撞,对房东的散养鸡追了一下午。

又挑食。

当我爸不太喜欢这个傻大个,吃的又多,又不听命令,老是咬断链子乱跑,天天见个蝴蝶都会狂吠。

我爸把它栓在仓库的废厕所里。

里面阴暗潮湿,它在那生活了一年。

从刚来我家时候,一身油亮金黄的毛发,到后来一身虱子球结,毛发灰暗散发恶臭。

它从干净的狗屋和草坪随便玩耍,到后来只有一条狗链的活动范围,每天睡在自己屎尿中。

每天准时的狗粮和罐头,到看心情才从猪脚饭店提来的涝水桶充饥。

我那一年的时间一直在写小说和堕落。

我写的丧心病狂,拼命写。

但依旧惨不忍睹,终究还是个玩弄极差文笔的废人。

我不承认自己是这样,我不是个连小白文都不会写的,还以为自己才华横溢的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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