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在高玮的计划中,他的乙营初步定为1500人的精骑兵快速纵队,按照蒙古骑兵那种一人三马的配置,至少需要4500匹马。
即使做不到一人三马,至少也要保证一人双马,这样马不停蹄,一日可以快速穿插迂回几百里完成驰援或偷袭任务。
既然上面不愿意支持,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好在老爹高桓开明,既然无法阻止高玮的汾州之行,就大力支持,也期望此子能够做出一点成绩出来,这样对他在朝堂上也是一种很大的助力。
“客官,您来看看这匹马,身材高大,毛发光滑,是一匹骏马”
“客官,您先看看我的这匹,四肢矫健,日行千里没问题”
“小黑你就别吹了,还日行千里,一匹驽马而已还想匡人说是千里马”
“就是千里马,这是俺爹前几年从草原抢回来的,俺爹和他的兄弟骑着马仅用了两天就回到了邺城”
“要不是这次俺爹突然得了重病,俺实在没办法了也不可能把这个宝贝拿出来卖,这可是俺爹的心头肉”
高玮一行走进市场后,就被各种推销的小贩子拉拉扯扯,像极了后世在小市场那些热情推销的小商人,看来古今都一样啊。
这个叫小黑的小伙子涨红着脸与人争辩,引起了高玮的兴趣。
“这是你的马?”高玮抚摸着马背问道。
“是俺爹的,俺爹从草原抢回来的”小黑骄傲的回答。
“草原啊,那里可不太平,人凶悍又暴力,寻常人可不敢随便去”高玮感叹道。
“可不是,俺爹年轻的时候就英勇矫健,在军中习得了一身好骑术,曾经是边军最出色的斥候之一呢”
小黑说起父亲来,脸上洋溢的都是崇拜。
高玮心中却暗自悲凉,“秦琼卖马,子胥吹箫”都是英雄末路啊,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英雄到最后却要沦落到出卖荣誉的地步,又是谁的悲哀,谁的过错?
“兴哥儿,你们来看看这马怎样”
“诺”
高兴等人虽然没有在军中摸打滚爬过,但作为护卫也练习过马术,必要的时候,一骑快马就可以救人,他们对马的了解比高玮自是要强多了。
“好马,真是一匹好马啊”高兴一眼就看中道。
“确实是匹良马,你看这耳朵向上直立,又短又尖,两个眼珠饱满又有精神,真是好马”
“确实,牙齿整齐又白净,一身的腱子肉,真是难得”
高兴等人相中了小黑的这匹马,热烈的讨论着,看得出来,这确实是一匹良马,高玮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