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宁双眼一亮:“真的?”
“当然!你是田中十六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我会帮你报仇,但是你要想好,杀了黄蜂,你就是民国政府通缉的犯人,他们不会给你活路。”
曹宁凄惨地笑了:“我现在有活路吗?”
“有!跟着我干!我会让你将来荣华富贵。”
曹宁向田中十二鞠了一躬:“我愿意跟你干!今后,我这一百多斤就交给十二哥了。但是,我有两个要求。”
“说。”
“第一个,今后,帮我杀了黄世仁与黄蜂叔侄。”
“没问题!我答应你。”
“第二,帮我找到我的家人,不管是生是死。”
“行!”
随后,就在田中十二的办公室,曹宁填了几张表,正式加入了樱花社。
中午,田中请曹宁吃了一餐饭,算是接风宴,欢迎曹宁加入樱花社。
第二天,田中给曹宁下达了一个任务。
任务是灭掉无锡的一个商行。
理由是,对方多次抢劫樱花商社的货物,杀害樱花商社的人,是樱花商社的对头。
为了樱花商社的生存,必须灭掉对方。
曹宁知道,这就是投名状。
但是,曹宁不知对方是什么人。应该不是简单的商行。
如果田中十二让自己交投名状,肯定不会让自己去杀普通人的商行人。应该是对田中十二有威胁的人。
能够威胁到田中十二的人,不用想也就知道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