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甚至是村子里其他的人,打小就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每天看的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那山坡,那街巷,隔壁邻居喂了十多年的老叫驴,水井旁边那棵歪脖子大柳树,潜意识里已经适应了这种及其缓慢的生活节奏,每当一个已经适应了的物件老去,消失,然后又要花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没有这些东西的时光,与此同时再去适应新的物件,这个过程极慢,当然生活在黄土地上的这些人也适应了这种慢,这种拥有和失去的慢,反正就是日复一日的做着几乎一样的事情。于是刘高德去鸡窝里查看了一番,才发现那只大雄鸡早已经死在了鸡窝里,它的鸡冠子还是血一样的红色,不过真的渗出了血,鸡爪子后面的那根指甲长的足足有五六厘米长,身上的毛也没有那些年轻的鸡那么鲜艳,是的,它老了,这只雄鸡刘高德足足喂了有十多年,看它身上的啄痕,应该是被鸡群里的另一只年轻的雄鸡啄死的,一山不容二虎,一个鸡群也没有两只鸡大王。刘高德回头看向院子里,另一只羽毛鲜艳的雄鸡正摁住母鸡在踏着蛋,扑腾着翅膀,毫无疑问,那只老雄鸡一死,这一群母鸡都是他的,老雄鸡再厉害,终是抵不过时间,总还是要给新的英雄豪杰让位。刘高德把那只死在鸡窝里的老雄鸡提溜出来,用刀子放了血,然后退了毛儿挂在家里,之后又坐在窑洞前晒着太阳,他若有所思,最近发生的种种不顺心的事情,很是让他心力交瘁,甚至和那只死去的雄鸡产生了某种共鸣,也有种老了的感觉,第一次有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
“唉,没想到那么厉害的老公鸡也有被啄死的时候,大概它不是被鸡啄死的,是让时间啄死的”刘高德干脆拿个了毯子铺在地上,躺上去晒着太阳自言自语道。